开篇语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部署要求,凸显法治政府建设在护航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保障民生的重要作用,即日起,“冰城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开设“全市各区、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谈法治”专栏,定期发布我市18个区、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一步彰显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亮点特色,全面展示党政主要负责人学习成果和实践运用,以新形象新作为推动新时代我市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木兰县位于黑龙江省中南部,松花江中游北岸,属哈尔滨“一小时”经济圈门户城市,辖8个乡镇、86个行政村,幅员面积3171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7.6万,是全国农业生态县、全国营造林先进单位、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近年来,木兰县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以及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为目标,持续强化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健全执法工作体系,系统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
筑牢法治根基
引领科学决策
“重大行政决策关乎着木兰县的未来发展,必须以法治为引领,确保每一个决策都经得起考验。”邹永刚说。木兰县始终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为进一步增强重大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编制并印发了《木兰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决策事项,请专家咨询论证或采取多种形式听取群众意见。同时建立了以司法局为主体、专业律师参与的法律“把关”队伍,在政府重大事项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签订等方面,全面落实审查制度。截至目前,法律“把关”队伍审查合同协议30余件,提供法律咨询80余次。
化解矛盾纠纷
构建和谐社会
“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关键。”邹永刚说。木兰县全力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办案流程。在行政复议办案过程中,让各当事方充分展示证据、表达观点、阐述意见,赢的公正,输的明白。在行政应诉方面,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同时持续强化“四所一庭一中心”联调联动机制建设,确保各类纠纷、矛盾化解在基层,截至目前,配备基层“法律明白人”279人,调处成功率100%。
推进全民普法
营造法治氛围
“法治社会的建设离不开全民普法,只有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才能实现高质量发展。”邹永刚说。木兰县坚持上下一体,严格落实政务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将专题学法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活动,积极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创建,邀请法学专家对全县领导干部进行普法培训,提升法治素养。充分发挥各司法机关、执法部门、法律服务机构的作用,形成专业普法工作合力,提高执法效果和普法影响力。同时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媒体、社会组织以及广大民众广泛参与普法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普法的良好氛围。
法治建设永远在路上。木兰县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持续夯实党委领导、人大政协支持监督、政府统筹、部门负责、群众参与,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法治建设工作新格局,以更加务实有力的举措,系统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来源:法治调研督察处
一审:王永耀
二审:董 铭
三审:张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