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在嵩企业:
为助力全县企业“轻嵩”发展,我县第三期服务企业需求“局长坐诊接诉”活动将于近期开展,受理在嵩企业在投资、生产、经营等方面反映的政策咨询、服务需求、意见建议等诉求,请广大企业积极参与,客观真实反映诉求。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接诊”主题:
“挂号”方式:
“坐诊”时间:
“坐诊”地点:
“坐诊”部门:
“挂号”时间:
“挂号”方式:
每期“局长坐诊接诉”的“接诊”范围:
1.办理涉企案件过程中存在有案不立,立案不查;超时限、超范围扣押、冻结企业财产;受立案程序,涉案财物管理处置不规范等问题。
2.滋扰企业和重点项目正常生产建设经营的违法犯罪问题;破坏企业生产经营、故意毁坏财物等侵害企业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问题。
3.串通投标、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秩序的案件线索,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涉企职务犯罪等问题。
4.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涉企收费违法行为,违规执法检查,加重企业负担等问题。
5.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侵犯知识产权以及制假售假等犯罪行为的问题。
6.不履行政府承诺、政策兑现,不按规定提供行政审批服务、承诺时限,让企业重复跑、多头跑。
7.执行公务不文明、工作推诿、敷衍塞责、作风生硬、效率低下,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延误或损失。
8.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或者故意刁难,对符合条件且申报资料准备齐全的行政许可、政务服务申请不予受理,或不按程序和时限办理的问题。
9.影响“轻嵩办”营商环境建设的其他问题和意见、建议。
不予受理范围:
1.没有明确投诉对象或具体的事实、理由与请求的;
2.属于经营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问题的;
3.已进入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公安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仲裁机构等单位办理程序的投诉举报事项,包括已立案、尚未结案或已作出处理决定的;
4.企业已就投诉事项向政府其他投诉平台反映且已受理的,原则上不再重复受理;
5.其他不属于营商环境监督职责范围的问题。
来源:悦读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