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解读
本期由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穆冬梅从民政部门承担的职能以及文明祭祀、移风易俗、抵制不良风气等方面入手,对《条例》进行解读。
一、在《平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民政部门承担了哪些职能?
答:民政部门主要承担的职能是条例第十条第六项自觉遵守文明祭祀,不随意抛撒、焚烧丧葬祭奠物品;第十七条第四项移风易俗,婚事新办、丧事简办,自觉抵制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相互攀比、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
二、民政部门在第十条第六项文明祭祀,不随意抛撒、焚烧丧葬祭奠物品方面有哪些规定?
答:民政部门严格落实《甘肃省殡葬管理办法》第五章丧事活动和丧葬用品管理第二十九条规定,办理丧事活动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影响公共卫生,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严格控制使用明火,禁止在城区街道抛撒冥币等不文明行为。禁止焚烧、摆放不易降解、污染环境的祭祀用品。
三、民政部门在第十七条第四项移风易俗,婚事新办、丧事简办,自觉抵制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相互攀比、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方面有哪些规定?
答:按照《平凉市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婚姻登记窗口作用,落实彩礼报备制度。规范婚介行业行为,加强宣传示范引导,形成良好的婚嫁新风。
按照省民政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积极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积极推进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和文明低碳祭扫,树立殡葬文明新风。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红白理事会、老年协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将文明节俭治丧规范纳入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坚决遏制厚葬薄养、人情攀比、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推进殡葬移风易俗中的带头示范作用,做文明风尚的引领者。充分发挥志愿服务组织的作用,大力宣传新时代文明祭扫的绿色理念,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强化宣传引导,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孝老”的传统美德,树立厚养薄葬的观念。(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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