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解读
本期由市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王武围绕文明就医、管理无烟医院对《条例》进行解读。
提问一:《平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公民应当遵守医院就医秩序文明就医,那么市卫健委在指导医院文明行医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今年以来,市卫健委紧盯群众感受最直接、反映最强烈的“医疗机构预约、缴费等手续繁琐,便民设施少、环境卫生差、工作人员态度差”等问题,积极开展多一点微笑、多一点沟通、多一点安慰、多一点关心、多一点理解、多一点耐心、多一点帮助、多一点舒适、多一点宣讲、多一点满意的“十个多一点”暖心行动,为广大群众提供更为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患者就医体验明显改善,满意度不断提高。在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开展“一次挂号管三天”,已惠及7.6万人次,为患者节约费用65.12万元。强力推动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工作,全市有条件的医院已全部对接省平台,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了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现在共开展互认19.43万次,为患者节约检查检验费用150.94万元。深入开展“一站式”服务,扎实推进患者床旁结算工作,有17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开展了床旁结算,将“窗口服务”前移到“病区服务”,将出入院办理、费用及医保结算窗口前移至病区护士站,避免了患者、家属奔波于住院科室与服务窗口之间反复排队,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腿、患者少跑路”,极大地节约了就医时间,简化了就医流程,减轻了就医负担。 提问二:《平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公民应当维护公共秩序,不在禁止吸烟场所(医院)吸烟。要禁好烟,公民主动维护是一方面,同时也需要有一个良好的禁烟环境,那么市卫健委在管理无烟医院方面有哪些措施? 答:市卫健委从2011年起就在全市医疗机构推行无烟医院建设,为患者和职工创造健康良好的就诊和工作环境。在医院建立无烟环境。医院主要入口处等明显位置设置有禁止吸烟警示牌,在所有禁烟区域张贴有禁烟标志,告知医院员工、患者、家属及来访者不得在医院室内吸烟。同时,医院在室外,如花园、路边、停车场设置了吸烟区,有明确的引导标识。在医院开展控烟宣传。在导医台、分诊台、候诊厅、病房等处摆放控烟宣传资料,在医院网站、宣传栏、电子屏发布吸烟有害健康知识,向全院员工、就诊者和来访者进行控烟宣传。在医院进行控烟干预。开展控烟知识讲座、知识竞赛、征集控烟短信等多种形式的控烟活动。为吸烟员工设计戒烟方案,通过制度管理,辅助药物治疗,有效阻断员工吸烟行为。医务人员询问门诊及住院患者吸烟情况,进行简短的劝阻和指导。在医院提供戒烟服务。在医院呼吸科设立戒烟门诊,如在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庄浪县中医医院等医院都设立了戒烟门诊,进行戒烟干预,开展咨询指导和药物治疗并举的综合服务。(市卫健委)
编辑:孙 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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