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丨关于开展202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摘   2024-11-25 21:20   辽宁  

各学院、教师、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相关工作,现开展202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项目类别与研究周期

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竞赛训练项目、文化训练项目、企业训练项目、TRIZ专项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七类。

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竞赛训练项目、文化类训练项目、企业训练项目和TRIZ专项训练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年;创业实践项目一般为2年。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025年学校在创新训练项目中设置“海运”方向特色项目,鼓励各申报团队开展智能无人艇项目的研究,结项后参加智能无人艇竞技及展示活动(详细要求见通知第六(2)条)。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由创新创业学院统一管理)

3. 文化训练项目是本科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的极富时代特征或历史、行业文化元素的文创产品创意设计、研发制作、成果推广等工作。一般可分为两个方向,一是乡村振兴方向,要求项目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二是海大文化方向,要求项目围绕传承和弘扬海大文化开展,鼓励借助于现代科技手段对文化资源、文化用品进行创造与提升,注重文创的审美、功能和内涵等方面。(中期检查、结项同创业训练项目相同,由创新创业学院统一管理)。

4.竞赛训练项目均作为校级项目,按照校级项目匹配资助经费,用以资助学生参加学校竞赛管理办法(见附件5)认定的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类型根据竞赛性质分为竞赛训练项目(创新)和竞赛训练项目(创业)。凡参加2025年度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且未申请与竞赛选题相关大创项目的个人或团队,可以申报竞赛训练项目。

5. 企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企业导师和学校导师单独或共同指导下,根据企业科研发展需求,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企业训练项目由学校、学院联系企业,在项目双选中提供,学生不自主申报)

6.TRIZ专项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TRIZ指导教师和专业指导教师的共同指导下,运用TRIZ理论分析、思考和解决发明制作类、工艺改进类、创新设计类、生活创意类等实际问题,完成项目设计、项目实施、报告撰写等工作。(由创新创业学院统一管理;TRIZ专项训练项目须选择两名指导教师,其中TRIZ指导教师名单见附件)

7.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此项目在中期检查后由国家级项目通过报名、答辩后立项)。

基本要求

1.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和“自由申报、公平评审、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

2.校、院两级管理,创新创业学院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各学院负责本单位内项目的组织实施。

3.项目选题应具有创新性,彰显专业特色,鼓励具有海事特色的项目选题。项目选题可以由学生自己提出、由学生和导师共同拟定;或由导师或企业提出,学生选择。

4.“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是全校性创新类任选课程,立项公示后,视为选课成功。项目验收合格后根据答辩成绩和成员排名,给予学分和成绩。主力队员获得2学分,非主力队员获得1学分,多次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限获得一次2学分和一次1学分成绩。原则上,对于未按时完成或结题答辩未通过的,按零分计入成绩。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发生以上情况的,学生应提前提出项目中止申请,经指导教师审核,报创新创业学院审批。

5.各类项目在立项时,如需使用已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证明文件。

6.竞赛训练项目的指导教师须选择为该项竞赛的负责教师(见附件5),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由该竞赛负责教师具体组织实施。竞赛训练项目的管理同校级项目,结题时项目负责人须在系统中提交获奖证书。对于参赛未获奖的项目,须提交参赛证明(须有竞赛负责教师签字),提交后视为正常结题;如未参赛,则项目未完成,按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学生团队须酌情返还资助经费。

7.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大连海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连海大办字〔2022〕3号)相关规定,各项目需积极报名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申报对象

1.凡我校本科生均可申报立项。申请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考虑到项目周期及学生对知识掌握的程度,项目负责人以我校二、三年级本科生为主,鼓励一年级学生参与。

2.学校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学生联合申报,团队成员须至少有一名为不同专业。每人限主持在研项目1项,每人最多同时参与2个项目的研究(含主持,竞赛训练项目除外)。

3.团队实行负责人制,每个团队3-5人。创业实践项目的负责人在其毕业后可根据情况进行更换,如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可允许其在毕业后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该项目的负责人。

4.2024年度经申请批准中止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允许担任2025年项目的负责人;2024年度擅自中止项目,项目组所有成员不允许申报2025年项目。

指导教师

1.每个项目可配备1-2名指导教师,由教师和学生自行双向选择,其中,至少1名指导教师为校内教师。校内指导教师须具有高级职称或中级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指导教师研究方向须与项目选题相关。创业实践项目除校内指导教师外,须配备一名具有创办企业经验的企业导师共同参与指导。

TRIZ专项训练项目须选择两名指导教师,一名专业指导教师,一名TRIZ指导教师,其中TRIZ指导教师名单见附件8。

2.校内指导教师每年指导的在研项目不超过3项(竞赛训练项目和企业训练项目除外),企业导师每年最多指导1项在研项目。

3.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对学生提供必要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按期结项;审核项目的财务支出,制止项目组在使用经费过程中不符合财务规定或者弄虚作假的行为;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量和达到的效果等方面对学生进行考评等工作。

4.根据《大连海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连海大办字〔2022〕3号)第二十一、二十二条规定,“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项后的工作量按项目计,不超过16课时/项;每位指导教师每年度指导项目的工作量不超过32课时。具体工作量由学院审核认定,报创新创业学院备案。”“国家级优秀项目第一指导教师在校内评聘中视同主持完成校级教改项目。”

申报评审

1.本次立项项目将在2025年4月份进行中期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择优推荐国家级、省级项目同时配套相应的经费。

2.本次立项项目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竞赛训练项目、文化训练项目、企业训练项目、TRIZ专项训练项目六种类型,中期检查后,将根据检查结果从国家级项目中择优推荐重点领域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同时配套相应经费。

3.申报时间为11月22日~12月18日。请项目发起人登录“大创计划智能管理系统”在创新创业学院网站(http://cxcy.dlmu.edu.cn/)选择“大创计划”---“大连海事大学202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根据申报项目类型填写申请。

系统具有“项目双选”功能,项目发起人可以发起项目,招募团队成员,邀请感兴趣的教师作指导教师;教师可以发起项目,招募学生团队成员;企业如需发起项目,请联系创新创业学院统一发布,操作指南见附件。学校已经将部分学院和教师准备的项目录入系统中,欢迎各位同学通过“项目双选”功能加入项目和团队。

4.项目申请提交后,请及时通知指导教师登录系统完成项目审核,未经指导教师审核项目不予立项。截止时间12月23日。

5.各学院于12月31日前对项目进行审核。

6.请项目负责人在指导教师建议下,根据项目研究内容选择项目所属学科,项目验收评审分组与项目资助经费将以所属学科为依据。

7.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立项,评审标准参见附件4。

重点支持项目

1. 重点支持领域项目

教育部自2021年起设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以下简称“重点支持项目”),旨在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

重点支持项目本着“有限领域、有限规模、有限目标”的原则,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研究团队要有效利用高校和社会现有的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大学科技园、技术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研究平台所拥有的一流学科和科研资源,积极开展前沿性科学研究、颠覆性技术创新、实质性创业实践。

每年中期检查时,从国家级项目中推荐不超过2%的项目为重点领域项目,给与经费支持。(对项目所属领域要求见附件7)

2.智能无人艇项目

2025年,学校将试点建立“智能无人艇项目”,该项目将是海运、海工、海管项目方向规划中的“海运”领域探索项目,智能无人艇艇身长度为80-120cm。项目重点围绕无人艇搜救或智能巡航概念设计,发掘无人艇领域创新设计新思路、创新应用概念,重点考察无人艇(编队)自主航行算法控制、快速救援及目标探寻能力。

有意参与的团队可以在“创新训练项目”中申报,并将项目名称前加上“智能无人艇--XXXX”前缀。

创新创业学院将在申报的项目中择优选择不多于10个项目立项,项目研究周期为一年,支持项目制作经费1万元。

分析、总研究,并分析成绩的不足,从而得出引以为戒的经验。

联系人及方式

朱老师         0411-84723807

王同学         18678055607

吴同学         19975996838

于同学         15033120935

杨同学         17537631367


2025年大创QQ交流群:

1群:878528626

2群:598428079

3群:912798006

附件1.大连海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2.大创项目学生端操作说明.docx

附件3.大创项目指导教师操作说明.docx

附件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作品评审标准.pdf

附件5.大连海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及类别(2024年).pdf

附件6.大连海事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励办法.pdf

附件7.“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8.TRIZ指导教师名单.pdf


图文编辑|于汇峰

责任编辑|曾梦璐

审      核 | 朱    桐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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