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三强化”为村集体“三资”护航

文摘   2024-11-12 16:48   青海  
 自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海东市纪委监委着力在压实责任、突出重点、整改整治上下功夫,扛牢监督责任,加强协作贯通,以三项措施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保驾护航,助推乡村振兴健康发展。
 强化责任落实。指导农业农村部门制定《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建立问题台账、责任清单,确保整治工作重点突出、措施到位、分工明确。按照上下贯通抓15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工作要求,梳理2019年以来全市实施的高标准农田项目,督促制定《海东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推进会6次,找短板、补差距,压责任、促落实。

 强化重点推进。加强联动协作,聚焦村级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使用、惠民政策落实等重点,联合督导检查发现问题12条,督促整改9条。督促指导部门开展排查检查两轮次,覆盖全市95乡镇1587个村,目前发现签订经济合同、资金使用、资产管理等方面问题2351条,督促整改2292条,正在整改59条。督促农业农村部门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不断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全市生活垃圾有效处理行政村达94.6%。持续推动农民增收,通过产业融合、服务延伸、土地流转、生产创业等方式,联农带农7.05万人,完成脱贫人口务工就业8.31万人。

 强化整改整治。加强涉农资金监督监管,严肃查处落实惠民资金发放过程中存在的截留、挪用、挤占等行为,提级办理循化县农业农村部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中履职不力问题,并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督促农业农村部门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5344.23万元,累计追回村集体资金、互助金等各类资金733.035万元,移送问题线索4条。制定《海东市村集体经济发展八条措施》《海东市高标准农田管理办法》《海东市农业农村项目管理细则》,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村级账务管理等制度,推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END
来源:海东市纪委监委
审核/ 仲树彪      编辑/陶成琼
扫码关注更多精彩

海东市纪检
聚焦党风廉政,传播好声音,凝聚正能量。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