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县:紧盯村集体“三资”擦亮乡村振兴清廉底色
文摘
2024-11-08 16:54
青海
“某某身为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未向群众及时公开公示村务账务,侵犯了群众的知情权,其行为已违反群众纪律;未将村集体收入列入村集体账户,“坐收坐支”,其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日前,互助县纪委监委在开展农村集体“三资”领域专项整治时发现,农村集体“三资”存在管理不规范、效益不高、财务不完善等问题。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定位,多管齐下擦亮乡村振兴清廉底色。
多方联动激活“廉”引擎。为提升问题解决质效,互助县纪委监委坚持查纠并举,横向联合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自然资源局等职能部门深入乡镇、村社开展监督检查,向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下发工作提示函,督促县农业农村好科技局对全县19个乡镇新增资产不及时入账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摸清所有未登记入账明细信息,逐一建立台账。并现场督导2次,监督推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下属农经站与排查出问题的12个乡镇逐一沟通协商,将各村未登记入账资产尽快登记入账。纵向全面收集问题线索,在全县294个行政村公布举报方式,深挖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共排查出问题6项198个,已整改185个,移交问题线索2件,入账资产金额1999.18万元。 “室乡”联合提升“廉”效能。县纪委监委注重监督、办案、整改、治理一体发力,统筹县、乡两级监督力量,紧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混乱、集体资产处置不公、集体资源流失等现象背后的作风和腐败问题,采取由县纪委常委包案督办,监督检查室综合协调、乡镇纪委迅速介入调查,统筹人员力量,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先后查处了巴扎乡元圃村、五十镇下滩村等重点案件,立案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组织处理13人,挽回经济损失120余万元,为护航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完善体系推进“廉”治理。县纪委监委以点带面,督促农业农村和科技局聚焦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深入查摆问题并及时督促整改。县农经站加强业务指导,健全完善“三资”监管制度机制,推动源头防范、系统治理,确保农村集体资产全部登记入账不流失,持续巩固农村“三资”监管专项整治成果。乡镇纪委严查村集体财务不规范、村务不公开等问题,紧盯制度执行、权力运行和集体项目实施、集体资产管理等关键环节,全程跟进监督,确保农村集体“三资”在阳光下运行,以风清气正的基层治理环境推进乡村振兴建设。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事关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事关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健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短板,以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为目标,做实大监督,守好村集体和老百姓的“钱袋子”,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梅增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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