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三抓三确保” 强化“派驻监督+行业监管”行纪衔接

文摘   2024-11-11 17:00   青海  
 自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以来,海东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坚持“派驻监督+行业监管”协同发力,“行业行政执法与监督执纪问责”有效衔接,紧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和群众身边具体实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聚焦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全面推进“五项行动”,突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等重点项目,共同研究集中整治工作思路,建立一月一调度、一月一研判、一月一会商、一月一督查工作机制,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加压、再推进,压实监管主体责任,以“三抓三确保”办好民生实事为抓手,逐步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交和全过程跟踪督办机制,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明确责任抓主体,确保集中整治路线不偏。海东市市场监管系统按照省局和市纪委相关方案要求,第一时间成立工作专班,专题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制定了《海东市市场监管系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以国家总局“五项专项行动”和纪委监委“3+2+16”整治项目为重点,针对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梳理制定15个专项工作子方案,将集中整治工作与重点领域专项工作同步推进,细化了工作措施,明确了整治主责,工作专班每周梳理上报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清单,按月上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台账,确保了集中整治路线不偏。

  突出重点抓关键,确保集中整治问题精准。始终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为整治重点,着力解决校园食品、电动自行车、城镇燃气、假劣肉制品、乱收费等群众较为关心、社会较为关注的问题。对全市学校食堂进行了4轮全覆盖督导检查,下达责令整改72份,立案查办7件,对全市366所学校食堂均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全年累计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301家次,约谈34家,责令整改26家,监督抽查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16批次,11批次结果为合格,其余5批次结果待出;查处省级抽检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政处罚案件1起,没收不合格电动自行车1辆,罚没款1.68万元。同时,将线上线下群众举报(12315举报热线、12345市民热线、微信公众号、意见箱等)、市县两级日常监督检查、交叉检查等作为发现问题线索的主要来源和渠道,对标重点,落实责任,全面梳理、系统跟进,确保了集中整治问题精准。

  强化质效抓整改,确保集中整治成效扎实。将集中整治工作与党纪学习教育、深化拓展行风建设和赊账消费专项清理工作结合起来一体统筹调度,一体推进。聚焦民生领域痛点难点、着力纠治不作为、慢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及市场秩序规范等方面,重点整治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主动深入监管一线,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开展调研督导,检视市场监管部门问题排查整改及履职尽责情况,指导要求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不断优化作风行风,瞄准案件查办抓整改、瞄准行纪衔接抓整改、瞄准为民办事抓整改,切实解决群众身边“关键小事”,全面提升市场监管和服务水平,确保了集中整治质效。

  截至目前,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集问题线索188条,其中已办结186条,正在办理2条。累计查处案件668起,案值303.13万元,为群众挽回损失262.76万元。梳理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线索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线索17条,移交问题线索共8条,其中向纪委移交5条,向主管部门移交3条,实现了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行纪衔接的闭环管理。下一步,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将继续紧盯整改措施落实,持续发力强化派驻监督与行业监管有机融合,行政执法与监督执纪问责有效衔接,深化固化问题线索移交和全过程跟踪督办长效机制,纠治隐形变异腐败问题,以有力有效的监督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优化全市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派驻监督保障。(袁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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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东市纪委监委
审核/ 仲树彪      编辑/陶成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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