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轮车上
装把伞、搭个棚
既能防晒又能遮风挡雨
不少人觉得这是个好办法
殊不知这样的行为
不仅违法
还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加强二、三轮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二、三轮车交通事故的发生,规范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赣县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持续开展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非法加装遮阳伞、雨棚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民辅警在城区主干道、国道、乡镇等重点路段设立执勤点,严查二三轮车非法加装遮阳伞、雨棚等交通违法行为,针对非法加装遮阳伞的车辆,现场整改拆除遮阳伞及支架。
坚持“发现一起、拆除一起、教育一起”,对非法加装了遮阳伞、雨棚的驾驶人面对面开展警示教育,讲解交通法律法规,指出非法加装遮阳伞会带来的安全隐患及其危害性,提醒驾驶人要提升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四条规定: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第七十一条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非法加装的遮阳伞
不仅容易遮挡驾驶人视线
一旦发生事故
还将造成严重后果
▲2022年5月14日,赣县区江口镇,马某驾驶一辆非法加装了雨棚的二轮车行驶至路口时,准备左转弯,因雨天视线不佳,雨棚遮挡视线,误以为对向车道没有车辆,结果与直行的二轮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人受伤。
▲2024年4月20日,赣县区王母渡镇,邱某驾驶一辆加装了雨棚的二轮摩托车,经过路口时,因正下着大雨,雨棚遮挡了视线,邱某未仔细观察就驶出路口,结果径直撞上直行的小轿车,事故造成邱某头部受伤。
一、降低灵活性,不利于避险。加装遮阳伞后,车辆原有的结构发生了改变,受制于支架,转向时易产生死角,转向时操作不慎容易摔倒。同时风阻系数相应增大,车辆稳定性变差,导致控制难度增大,影响车辆驾驶性能。
二、增加阻力,容易重心不稳。尤其在大风天气,在风力的作用下,车辆很容易失去重心,发生侧翻,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
三、视线受阻,增加伤亡几率。遮阳伞多采用安装支架撑起,支架安装位置为车辆前方两侧,支架的位置不仅影响驾驶人前方视线,也影响车辆反光镜观察效果,形成安全隐患。
四、发生剐蹭,造成致命伤害。由于体积变大,车身宽度增加,如不慎勾住过往车辆、行人等,往往会人仰车翻,严重危害自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一旦发生紧急意外情况,坚硬的金属支架可能会碰撞或穿刺驾驶人的头部、面部、胸部等关键部位,容易造成二次致命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