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2025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通知

政务   2024-11-05 18:12   江苏  

尊敬的参保居民:

江阴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自2024年11月1日启动,现将有关参保缴费事宜告知如下:


【参保缴费对象】


新参保人员、续保人员(2024年度已参保缴费)和断保人员(以往年度曾经参保,2024年度未参保或由学生变为非学生参保)。


【参保缴费时间】


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个人集中缴费期限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微信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

参保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保缴费的,实行二个月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内不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参保缴费标准】


2025年个人缴费标准为:

(一)在校学生(大学生除外)和本市户籍18周岁(含18周岁)以下的非在校居民(简称学生少儿),每人每年缴费380元;

(二)在校大学生每人每年缴费280元;

(三)本市户籍的男满60周岁(含60周岁)、女满55周岁(含55周岁)的老年居民,每人每年缴费570元(含个人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每人每年30元);

(四)本市户籍的其他居民,每人每年缴费810元(含个人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每人每年30元)。


【参保免缴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经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总工会和残联等部门认定的下列人员参加居民医保免缴个人缴费部分:

1、特困人员;

2、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3、困境儿童;

4、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及部分烈士子女);

5、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6、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7、低保边缘家庭成员;

8、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

9、具有本地户籍的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

10、持有县级以上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登记为一级、二级的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视力残疾且无业的重度残疾人员(含多重残疾,简称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

11、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参保缴费流程】


1、续保人员:请在1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进行缴费。参保免缴对象无需进行缴费。

2、新参保人员、断保人员:请在1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完成缴费。参保登记手续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1)掌上办理。“江苏医保云”APP→“我要保”→“居民参保登记”→按提示填写申报信息→“提交成功”后次日完成缴费;(2)窗口办理。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等)至江阴市医保经办窗口、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办理参保后次日完成缴费。


【缴费指引】


1、微信缴款

2024年12月25日前,参保缴费人可通过微信完成缴费。

a在微信内直接搜索进入“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或关注“江苏税务”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点击“微服务”——“线上办税”——“办税”——“自然人业务办理”——“社保缴纳”

b进入“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进行实名认证,输入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后,完成相关认证操作;

c选择为本人或他人缴费--直接点击“我要缴费”证件类型、缴费人姓名、证件号码,点击下一步;

d界面跳转至参保信息确认界面。根据您在人社部门、医保部门办理的社保费参保登记,系统会自动带出有效的参保信息。点击下一步;

e界面跳转至缴费信息提交界面。选择缴费年度:2025年。选择应缴金额,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点击确认缴费,支付成功即完成缴费。

2、银行缴款

(1)柜面查询缴款

参保缴费人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江阴农商银行任意网点办理业务并缴纳费款。

(2)手机银行App缴款

参保缴费人可通过江阴农商银行手机App完成选档业务并缴纳费款。

a打开江阴农商银行手机银行,首页选择“社保缴费”;

b输入缴费人员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

c回显缴费信息后,选择缴费项目进行缴费。

3、“江苏医保云”APP缴费(仅限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授权人的职工医保在正常参保状态且个人账户余额足够支付居民医保保费)

想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家人缴纳居民医保费用的,请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我要办”→“家庭共济”→先点击“账户绑定”绑定家庭成员→再点击“账户缴费”完成缴费。


【缴费凭证和查询】


缴费人可在缴费银行、税务部门或医保部门进行缴费查询,缴费人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sso/login),首次登录需完成注册,登录成功后进入【地方特色】——【社保业务】——【社保费缴费凭证查询】,即可进行查询打印操作。


【退费受理】


1、缴费人因误收多缴或结算多缴等原因,造成实际缴纳的医保费大于应缴纳的医保费,可向属地税务分局申请,税务部门受理核验,由医保部门审核退费。

2、缴费人1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死亡或免缴对象误缴医保费的,可向户籍所属镇(街)便民服务中心人社科申请,由医保部门审核退费。


【特别提醒】


1、请缴费人在缴费之前认真对照缴费标准,如发现身份与缴费标准不一致,请及时与属地税务分局或者医保部门联系,待修正错误数据之后再行缴费。

2、在校学生:通过教育局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请勿重复缴费。

3、新参保人员:新参保人员中,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失业人员从失业或领取失业金期满之日起、退休人员从不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之日起、外地居民从户籍迁入之日起,均应在90天内参保缴费。如逾期,从实际缴费到账之月起有两个月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内不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4、港澳台居民:根据锡委办发〔2020〕61号、锡医保服务〔2021〕16号文规定,在锡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所在地城乡居民同等标准缴费,享受同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符合上述条件的港澳台居民,请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至江阴市医保经办窗口、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完成缴费。

5、失业代缴医疗人员:已参保居民医保人员,在领取失业金之日需同步至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居民医保停保手续;当年已参保居民医保,后因领取失业金而暂停的人员,领取失业金期满当月仍需继续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的,需至医保经办窗口办理恢复参保手续。

6、持我市居住证的学龄前儿童:非我市户籍学龄前儿童,父母有1人在我市参加职工医保缴费满一年的,可持居住证参加我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按照本市学生少儿的个人缴费标准执行。

为确保顺利完成每年一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希望参保居民按时办理参保和缴费手续,以免因参保缴费不及时影响医保待遇的享受。如在参保缴费过程中遇到问题,您可根据需要联系相关部门。我们将竭诚为广大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为共同推进我市医疗保障事业而努力。

服务热线:

江阴市税务局:12366

江阴市医保局:0510—12345、12393

江阴市农商行:0510—96078


江阴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阴市税务局

2024年11月


END 





来源:江阴发布
编辑: 华豪卿
审核:季沁、李星星、关沁媛
审签: 解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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