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生态环境部举行1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赵群英出席发布会,介绍生态环境执法助力美丽中国建设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记者提问。
新闻发布会现场
介绍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情况
赵群英: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与大家交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借此机会,谨代表生态环境部执法局,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
答记者问
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
一是坚决遏制生态环境违法高发态势。十年来,我们充分利用新环保法的五个配套办法,查办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和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等五类案件共计19万多件,查办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29.5万件,罚款金额总计860.2亿元。其中,“十三五”期间共查办83.3万件,相较“十二五”增长了1.4倍,充分发挥了新环保法的“钢牙利齿”作用。2018年以来,随着环保法的深入实施,全社会环境守法意识显著提升,企业环境治理力度不断加大,生态环境处罚案件呈现下降趋势,2023年共办理处罚案件8万余件,上述五类案件8300件,较最高峰时期的2017年分别下降66%和79%。
二是积极投身污染防治攻坚战主战场。我们坚持运用“一竿子插到底”监督帮扶的方式,推动解决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在大气方面,2017年以来,共组织投入11.5万人次,累计检查点位229万个,覆盖全国155个城市,帮助地方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48万个,有效解决一批深层次和难点问题,成为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关键一招。在水方面,自2018年以来,共选派9000人次开展渤海、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共排查出入河(海)排污口11.7万个。通过查排口、测浓度、溯污染源、治理污染,建立电子台账,实行“户籍式”管理,整治完成率超过90%,为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连续五年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专项行动,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9万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800余件,有效遏制了危险废物非法倾倒转移等环境违法犯罪高发势头。连续八年开展垃圾焚烧专项整治,以“自动监控+电子督办”方式,推动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稳定达标排放,从根本上扭转了社会公众对垃圾焚烧企业的看法,有力地促进了垃圾焚烧产业有序发展。截至今年10月,全国焚烧企业数量为1010家,焚烧炉2172台,焚烧能力约111万吨/日,为城市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四是不断创新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新模式。我们认真贯彻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方针,在环保法实施中,在执法实践中,持续加强自我改进,重塑执法业务,提升执法质量,高效赋能基层,逐步构建起“智慧监管、宽严相济、罚教并重”的执法新模式。一方面,强化科技赋能、智慧监管、数智执法,提高发现问题能力,精准打击违法行为。科学配置执法资源,强化分类差异化监管执法。另一方面,不断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持续规范裁量权行使,提升执法质量,维护执法权威和公信力。加强守法服务,强化正向引导,提高企业自觉守法的内生动力。
二是工作内容更聚焦。重点抓住两个方面,一是重污染天气的应对,重污染天气过程对全年空气质量指标影响非常显著,一旦启动区域联防联控,就全力督促地方应急措施落实落地,确保污染过程削峰降速。二是严控移动源污染排放,移动源特别是重型货车污染排放量大,占比高,弄虚作假问题也比较突出,已经成为制约空气质量改善的主要矛盾之一。
三是帮扶对象更精准。深化卫星遥感、自动监控、一市一策污染源解析等多源数据信息融合应用,筛选确定重点行业企业和产业集群,精准识别问题线索。我们派出的帮扶队伍是带着线索企业名单去查,有效提高针对性和精确度。
四是问题处置更加突出差异化。对于空气质量反弹明显,环境问题突出的城市,对于重污染期间顶风作案的违法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到位。对于无组织排放,设施运行不正常等一般性的问题,鼓励地方运用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措施,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指导企业立行立改,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11轮次现场监督帮扶和14轮次远程指导帮扶,经技术单位测算,可以推动污染减排20.4万吨。
下一步,我们将统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目标要求,继续按照问题、时间、区位、对象、措施“五个精准”的要求,扎实高效做好监督帮扶工作,有效促进空气质量改善。
比如在大气环境领域,围绕打造信息化助力非现场执法应用范例的目标,以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为主战场,深度融合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控、卫星遥感等各类环境信息,充分发挥无人机、走航车、便携执法检测仪等装备的优势,形成七大业务场景,以及相应的线索识别算法规则库,实现了“带着线索去,瞄准问题查”。2024年监督帮扶共推送线索1.5万余条,发现问题2.2万个,其中弄虚作假、严重超标排放等突出的违法问题有2600多个。
在水环境方面,2024年以来,我们融合污染源自动监控、卫星遥感,涉水热点网络信息等数据信息,引入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方法,向各地精准推送问题线索769个,查处违法问题359个,移送公安刑事立案14件。
在固体废物方面,充分发掘固废监管数据信息、综合网络平台监控和卫星遥感数据,建立了“1+N”危险废物数智化线索识别技术体系,形成23种线索识别模型。2024年推送危险废物违法线索817条,确认并落实整改344个问题,立案调查30件。
各地积极推动智慧监管能力建设,全国各省(区、市)均已发布了非现场执法监管制度性文件,也形成了一些典型的做法。比如江苏省完善法规制度,升级监管平台,开发数据模型,推动联勤联动,组建“1(省)+13(地市)”非现场执法专业化数据战队。河北省唐山市整合自动监测、分表计电等13类数据资源,构建非现场监控预警平台,实现“日常不扰、无据不查、轻微不罚”,依托数智平台线索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占到总数的76%。这些做法为全国非现场执法监管体系的建设提供了非常好的经验。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落实中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要求,坚持以科技创新赋能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持续推动非现场、无感式监管执法,既显著提升执法的精准度,有效解决基层人少事多的突出矛盾,又切实减少对企业不必要的干扰,为企业减轻负担。
赵群英:生态环境部一直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管工作,始终把打击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提高监测数据质量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特别是对监测数据造假,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打击。总体上看,生态环境监测主要包括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两大类。其中,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由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监测数据总体客观准确、独立权威、真实可信,与老百姓的感受保持一致。污染源监测方面,问题主要出现在排污单位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的监测活动中,弄虚作假现象较为突出。自2022年10月以来,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专项整治,共查处1968家弄虚作假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移送刑事案件167起,公开曝光62个典型案例,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
一是不到现场,坐在办公室就系统造假,并出具虚假的监测数据和报告。
二是到了不采,检测人员到现场后进行“表演式”采样,假采样或者少采样,到实验室内伪造数据。
三是采了不测,主要表现为故意更换、遗弃监测样品,出具与所采样品无关的监测数据和报告。
四是测了篡改,主要是在分析测试或编写报告环节篡改数据。
为了从根源上解决上述造假问题,我们将从“部门联动、科技赋能、法治保障”三个方面继续努力。
一是加强部门联动。生态环境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着力推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研究联合开展第三方监测机构检查工作指南。连续多年联合最高检、公安部以及最高法,举办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培训班,联合研究制定办理刑事案件证据指引,解决难点、堵点问题,打通“两法”衔接的“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
二是强化技防体系。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进行穿透式监管。同时,推动建立针对环境监测活动“人、机、料、法、环、测”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应用视频监控、北斗定位、数据和参数直联直采等技术,强化技术防控,实现“现场可视、设备可溯、监测可控、样品轨迹可追”。发挥技术优势,破解打假难题,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三是加大立法供给。目前,我部正配合司法部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制定工作。条例将以打击监测数据造假为重点,推动赋予生态环境部门打假处罚权限,进一步压实排污单位数据质量主体责任,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同时提高违法成本。
一是坚持严的基调,重拳打击环境犯罪。对环境违法行为重拳出击、露头就打,五年来,全国生态环境部门共查处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1.9万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800余件(截至2024年11月)。今年1—11月,全国生态环境部门共查处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1614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18件,涉嫌犯罪人数2520人,有效遏制了危险废物非法倾倒案件高发态势。
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充分凝聚执法合力。不断巩固执法司法一体联动模式。国家层面,三部门联合部署专项行动,联合发布典型案例,联合举办业务培训,联合通报表扬专项行动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地方层面,各地三部门加强联动,2024年前三季度,各省级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会商座谈159次,开展联合培训29次、近5000人参加培训,组织联合挂牌督办45件,有力推动执法司法无缝衔接。
三是加强科技支撑,推进执法数智转型。积极推动危险废物执法数智化转型,分阶段在苏州、青岛等7个地市开展危险废物执法数智化试点工作,主要目的是精准发现问题,通过试点,形成20余个违法线索识别模型,推送涉危废违法线索800余条,有力提高打击违法犯罪精准性,数智执法初见成效。
四是压实地方责任,有效形成监管合力。针对媒体曝光部分地方建筑垃圾跨省非法倾倒问题,生态环境部第一时间核实情况,推动有关问题深入整改,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八部门召开座谈会,研究加强部门协同举措。召开长三角地区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座谈会,加强区域联动。组织开展“清废行动”回头看,交办问题线索720个,对相关问题组织全面溯源、清理、整治。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开展专项行动,筑牢环境安全防线。同时,也欢迎新闻媒体以及今天在座的各位记者朋友继续发挥好舆论监督优势,和我们一道推动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领域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加强源头预防,注重事前预警。2024年以来,我们积极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非现场监管数据和排污许可数据库,共向1.1万余家重点排污单位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推送自动监测日均值超标预警信息3.7万余条。通过“污染源监控”微信服务号,向3.9万家企业实时开放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异常等数据查询功能,帮助企业及时关注自身排污状况,确保稳定达标。这些预警信息集中在事前防范阶段,有效提醒企业主动采取措施,减少违法风险。
二是突出执法重点,强化差异监管。我们着力抓主要矛盾,对弄虚作假、偷排偷放等严重违法问题依法严惩,对轻微违法企业依法实施不予处罚,给予适度的容错空间。今年10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实施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不予处罚的通知》,指导各地规范行使裁量权。2024年,全国共实施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案件1万余件,免罚金额15.5亿元。同时,指导各地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将信用好、风险低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原则上以非现场监管为主。截至2024年9月底,全国各地纳入正面清单企业5万余家,对正面清单企业开展现场检查次数同比下降17%。
三是推行说理式执法,落实执法普法。修订印发《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南》,大力推进说理式文书,通过向当事人详细说明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对当事人陈述申辩、听证意见的采纳情况,以“执法”来“普法”,以“理”服人,提高执法说服力和公信力。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秉持依法依规监管执法的思路,大力推行“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告诫说理—行政处罚—监督整改”渐进式执法模式,全面强化“事前积极预防、事中审慎考量、事后引导整改”全过程执法服务,为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赵群英:机动车尾气排放已经成为当前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根据技术单位统计测算,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已经占全国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34%,机动车当中的重型货车占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的约80%,在一些城市占比还要更高一些。因此,机动车特别是重型货车尾气治理,已经成为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方面。
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主要包括机动车检验机构和维修机构,是重型货车环保达标监管的重要环节。如果重型货车不用尿素或者拆除污染处理设施,第三方机构又在检验和维修过程中弄虚作假、故意“放水”,大量超标车辆将上路行驶,直接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根据技术部门研究,一辆最新标准的国六重型货车,如果不喷尿素或者拆除污染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量将相当于30辆达标重型货车的排放量。
因此,为了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全面加强机动车大气污染治理,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今年9月份生态环境部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针对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这次专项整治主要是以重型货车检验和维修为突破口,重点查处为超标重型货车出具虚假报告、进行虚假维修的机构;同时延伸上下游,追查作弊软硬件“产—销—用”非法黑色利益链,从而倒逼重型货车实现合规达标排放。
全国各地各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组织精干力量开展“百日攻坚”,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机构,650家机构被采取断网等惩戒措施,580家被取消资质资格,110家性质恶劣的被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不是主观故意的、且客观上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机构,通过教育提醒和帮扶指导,提升其管理规范化水平。
这次专项整治取得了很好效果,有效遏制了弄虚作假、超标排放等问题频发势头,有效实现了污染减排。具体表现为“一升、一降、一减”。“一升”是不合格车辆维修量上升,根据交通部门的调度数据,11月机动车环保维修量增长了30%,有15.1万辆次不合格重型货车,通过环保维修恢复使用尿素,实现尾气治理达标。“一降”是重型货车问题比例下降,从我部直接组织的抽查情况看,专项整治以来,重点地区重型货车问题比例明显下降,比今年上半年问题率下降超过30个百分点。“一减”是污染物实现有效减排,经过技术单位评估,专项整治实现氮氧化物减排量约50万吨。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保持严打弄虚作假的高压态势,会同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加大对机动车检验机构和维修机构的监管力度。同时加强重型货车排放监管,重点针对用车大户和运输公司开展入户抽查,压实各方责任。
近期我们也正在研究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领域环境监管。
裴晓菲:不久前,《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九次缔约方大会(COP29)在阿塞拜疆首都巴库举行,大会达成了“巴库气候团结契约”的一揽子平衡成果,特别是达成了2025年后气候资金目标及气候融资安排。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本次会议,丁薛祥副总理作为习近平主席特别代表出席峰会并讲话,表明立场主张、宣示政策行动,在当前动荡形势下为国际社会和多边进程注入更多确定性。丁薛祥副总理还出席了“加强早期预警,共筑气候适应的未来”高级别会议、“国际零碳岛屿合作倡议”发布会等活动,有力团结了全球南方。
大会期间,中国代表团全面深入参与各项议题磋商,耐心细致做好各方工作,推动聚同化异,为大会成果的达成发挥了建设性引领作用,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中方代表团还设立“中国角”,举办了50场边会和10场专题展,共有5.5万人参加,向国际社会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介绍应对气候变化的中国方案和中国经验。为了节约环保,此次“中国角”使用了可回收瓦楞纸拼装桌椅、垃圾桶,和稻壳制作的水杯,以实际行动践行绿色低碳理念。这些桌椅和水杯成为网红,吸引众多外宾外媒前来“打卡”。
中国政府的努力和付出受到主席国及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我也关注到这期间的一些媒体的援引报道,例如,COP29首席执行官称:“中国正在成为全球绿色转型的主要驱动力”;BBC报道称“中国是会场唯一的积极因素”;经济学人杂志报道称“中国为‘气候救星’”。类似的报道还有不少,我不一一列举。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南南合作,为其他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我们也呼吁发达国家发挥领导力,切实履行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充足的、额外的资金支持的义务,提高出资透明度,助力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
裴晓菲:正如这位记者朋友刚刚提到的,我国已于前不久召开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六次缔约方大会(COP16)上正式交接了主席国职责。
中国作为COP15主席国,始终以最高的政治意愿和最强有力的务实行动,与国际社会共同推动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进程。习近平主席两次视频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凝聚生物多样性保护全球共识,宣布中国率先出资15亿元人民币成立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为大会成功注入强大政治推动力。我国引领达成历史性成果——“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为今后直至2030年乃至更长一段时间的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锚定方向、描绘蓝图。
自“昆蒙框架”达成以来,中国政府继续不遗余力地推进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进程。经过两年多精心筹备,在丁薛祥副总理的亲自推动下,昆明基金今年正式启动。此外,我们牵头发起“昆蒙框架”实施倡议,并发布《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彰显出卓越的领导力与大国担当。
在此,我想特别通报一下关于昆明基金的最新进展。目前,基金成立了包含中国、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公约》秘书处、柬埔寨、哥伦比亚、埃及在内的理事会,制定了基金规章制度,审批通过了昆明基金首批支持的9个项目,并批准启动了第二批项目的征集。未来,昆明基金仍将遵循多边主义、国际化运作的基本原则,坚持公平、公开、透明地使用资金,急发展中国家之所急,继续实施一批“小而美”的项目。
最后,我想说,尽管我国已完成主席国职责交接,但我们仍将继续推动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事业的发展,以昆明基金和“昆蒙框架”实施倡议等为载体,持续发挥我国在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的国际影响力和领导力,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最大程度凝聚全球保护生物多样性合力,共建繁荣、清洁、美丽的地球生命共同体。
裴晓菲:感谢赵群英局长,谢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参与。今天这场发布会是2024年最后一场发布会,再过几天,我们将迎来新的一年。借此机会,感谢记者朋友们过去一年来对生态环保宣传工作的大力支持。新的一年,希望大家能够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讲好中国生态环保故事。
预祝大家元旦快乐,阖家幸福。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