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公安局最新通告

民生   2024-11-08 12:17   山东  



聊城市公安局

关于有奖征集涉森林及野生动植物

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决策部署,始终保持对涉森林及野生动植物犯罪高压震慑态势,进一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扎实有效开展“昆仑行动2024”“清风行动2024”等专项行动,全力维护全市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坚决严厉打击涉林木、林地及野生动植物犯罪行为,共同营造和谐美丽的生态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森林及野生动植物犯罪线索。希望广大市民群众积极提供相关线索,形成全民参与、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一、举报范围
  (一)盗伐、滥伐林木的;
  (二)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的;
  (三)盗窃、盗挖、故意毁坏林木的;
  (四)危害重点保护植物的;
  (五)非法占用林地的;
  (六)使用枪支、鸟网、电网、铁夹、投毒、电子诱捕等方式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
  (七)非法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八)利用淘宝、微信、QQ、抖音、快手等网络平台,非法收购或出售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九)在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和候鸟迁飞通道等重点区域,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
  (十)非法狩猎的或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的,特别是使用犬猎、地弓、猎夹、电击、网捕等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非法狩猎野兔、野鸡等野生动物的;
  (十一)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涉及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10、0635-7179755
  举报邮箱:1062066451@qq.com
  举报信邮寄地址:聊城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
  邮编:252000
  联系人:王警官
  联系电话:17606350209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踊跃举报,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协助公安机关直接破案的将给予500元至10000元奖励。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涉森林及野生动植物犯罪行为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聊城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6日


莘县政务新媒体出品
来源 | 聊城市公安局
编辑 | 蔡嘉慧
审核 | 岳振东

莘县政务
汇聚莘县政治、经济、文化等权威资讯,关注莘县社会、生活、民生等精彩故事;传播莘县好声音,传递发展正能量。与莘县新闻网、莘县时讯全方位互动, 认识莘县、了解莘县、读懂莘县。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