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项目介绍

文摘   2024-10-12 11:04   陕西  

       通过我校积极谋划,精心组织,加强并拓展与国(境)外知名高校在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的合作,成功获批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专项,现将有效期内的项目梳理如下(以当年通知为准):

我校现有项目列表

附件

我校获批的各类国家公派专项汇总.xlsx

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项目简介

1.面向学生

(1)国家公派专项(国际处负责)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研究生院负责)

(3)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签订协议的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

2.面向教师

(1)国家公派专项(申请流程国际处负责,校内政策相关人事处负责)

(2)青骨项目、访问学者项目等(人事处负责)


国家公派专项特点

国家公派专项采用“先立项,后选拔”的项目制方式,由我校申报后,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后确定资助项目,项目获批后,可连续执行三年,我校获得公派名额,由我校自行推荐确定选派人员派出;我校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评审录取。


时间节点

1.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项目申报:10月1日-20日

项目人员申请:3月1日-10日、9月1日-10日

2.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

项目申报:10月10日-15日

项目人员申请:4月1日-10日

3.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

项目申报:9月1日-15日

项目人员申请:4月1日-10日

4.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

项目申报:12月1日-15日

项目人员申请:3月20日-30日

5.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项目申报:11月1日-30日

项目人员申请:3月1日-10日

6.促进与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及拉美地区科研合作与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科研与人才培养项目)

项目申报:9月1日-20日


项目申报相关

1.留学基金委最新项目专栏网址

(1)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https://www.csc.edu.cn/chuguo/s/3291

(2)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

https://www.csc.edu.cn/chuguo/s/3278

(3)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

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80

(4)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

https://www.csc.edu.cn/chuguo/s/2829

(5)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https://www.csc.edu.cn/chuguo/s/2704

2.资助类别与内容(各项目资助类别有所不同,具体以留学基金委官网信息为准)

(1)资助类别:攻读国外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少量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访问学者和高级研究学者

(2)资助内容:一次性往返旅费和每月奖学金,部分国家急需专业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可提供学费资助

3.派出学校要求

每个项目可涉及多个国外院校,有效期内的校级或院级合作协议,并与该校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均可申报。

4.项目实施与管理

一般地,获批项目执行期为三年,每年须提交年度总结,执行三年期满时,可申请继续执行。录取人数低于3年总规模50%的项目,到期后不再接受其申请继续执行。


人员申请相关

1.材料要求(以留学基金委官网要求为准)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无条件邀请信(前提)

(4)国外导师简历

(5)外语水平证明

(6)学习计划(外文)

以及其他基础材料。


2.语言要求

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6)参加由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国外拟留学单位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类别申请人,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要求比学生高,无学生最后一种条件):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并达到合格标准。各语种要求如下: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其中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各语种要求如下:

-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

-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中级班结业证书。

(5)参加雅思、托福、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日语、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雅思(学术类)6.5分、托福网考95分;

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B2级;

日语达到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三级(N3);

韩语达到TOPIK3级。

(6)赴其他语种(除英语、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以外)国家留学者,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对该语种的面试或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3.注意事项

项目人员申请前3个月,我校发布校内预报名通知,有意向的师生请提前关注报名,后续通知将在QQ群中通知,以免错过。

长安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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