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一座城丨中航科技城产业规划发布会暨展示中心开放活动圆满落幕
楼市
2024-06-01 11:00
江苏
伟大的先行者,总会在最好的时代相遇,肇始一场进阶之旅。2024年5月31日,以「科技创新一座城」为主题,中航科技城产业规划发布会暨展示中心开放活动圆满举办。一次行业瞩目的产业先声,一场文化专家的对谈盛会,一种焕新城市生活的磅礴姿态,中航科技城携K地块全新作品亮相,与全城共襄盛举。发布会上,航空工业金城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田爱军先生以“创新”为线索,解读中航科技城作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和南京市政府战略合作的历史性见证,始终承载着引领城市更新、产业焕新、生活向新3大重要使命。中航科技城立项至今,始终探索在地化的城市更新。作为明故宫机场、南京511厂的旧址,中航科技城留存着城市的文脉与工业记忆。过去的九年中,中航科技城通过风貌重塑、引入特色商业等创新型的城市更新方式,让历史老建筑焕发新生。中航科技大厦的交付运营,中航金城无人系统有限公司、中金财富、中航证券、中航信托、中国石化、中国平安、中粮等知名企业的进驻,进一步提升集聚效应和协同效应,推动了区域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田爱军先生在致辞中,表达了对中航科技城“满足人民群众向往美好生活”的期许,更表达了携央企初心再出发的躬谦态度。城市能量在变,城市需求也在变。当中航科技城重回视野,这一次,孕育的是城市更新语境下,“科技创新产业”的种子。产业是城市发展的动力所在,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我国正抢抓机遇,加大创新力度,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作为秦淮硅巷的一员,中航科技城正积极谋求科技创新对产业焕新的充分赋能。此次发布会上,南京中航工业科技城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何建先生详细发布了中航科技城产业规划,他表示中航科技城将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这一高质量发展目标,以低空经济、数字经济、高端商务、现代金融四大核心产业为引领,协同高端商业、五星酒店和人文宅邸产业配套,强化优质教育和城市公园公共配套,打造航空之城、数字之城、产业之城、魅力之城。何建先生在发言中表示,中航科技城的先天文化、区位、交通、规模、配套优势与基因,注定了它会成为历史与现代、本土与国际融合的繁华科技商贸创新产业中心,将为南京产业升级增添新活力,也定将会在多个维度刷新南京产城融合的新高度。产业推动城市迈步向新,文化则是城市永葆活力的灵魂。本次发布会,中航科技城特邀文化名人,对话贵重历史,共话脚下土地的传奇历史。“南京明城墙始建于1366年,一改以往取方形或矩形的旧制度,依山脉、水系的走向,历时28年完成包括宫城、皇城、京城和外郭城四重城垣格局。”叶老师在主题演讲中,将明城墙视为南京这座城市文化根脉的标签,他倡导像中航科技城一样,用行动实践对城市文脉生命力的保护。城芯的荣耀传续千载,盛世的回响浩浩汤汤。中航科技城立于古今中轴之间,所处城市精华集中地与放射点,集聚商业、交通、医疗、文旅、教育、自然等资源,丰盛配套环抱,开启醇粹生活新篇章。中航科技城公司总经理助理邱建松先生,以一辆金城电动车作为嘉宾惊艳开场,分享了金城集团作为南京城墙内工业巨头的辉煌印记。从2台机床起家,金城始终砥砺前行,为中国航空工业的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作为生活和工作在这里超过20年的“城东土著”,邱建松先生以一支vlog的形式,展现了高效、成熟的城市配套,和沉淀了几十年的烟火气。便捷、从容、幸福是生活在这里的主旋律。随后,他揭晓了K地块的整体规划,将打造7栋建筑面积约105-186㎡人文宅邸、1栋主城低密花园式办公、1条精致邻里型商业街区,以及1栋社区服务中心。作为本次活动备受关注的人文宅邸,中航科技城在设计之初,将“以人为本”的理念一以贯之,将人性化设计融入社区中,诚如邱建松先生所说“安全无小事、业主无小事、服务无小事,只有把一件件小事做好,才能成就一个舒适的居住环境,让日子过得舒心。”AVIATION CITY OF TECHNOLOGY建筑面积约105-186㎡人文宅邸——【金宸熙苑】除了案名发布,本次活动还带来了金宸熙苑4大明星户型。以高端改善人居标准打造奢适大宅,打造户型方正、南北通风、南向三/四开间、东/西向超尺度瞰景、双南套房等亮点,充分利用退台建筑,优化采光、视野,满足不同家庭需求。主城臻贵宜居热土之上,为城市层峯倾定。1、本项目推广名为“金宸熙苑”,地名办核准名为“金宸熙苑”;开发公司为:“南京中航工业科技城发展有限公司”。2、本宣传物料所载全部内容均为对不确定人群进行的要约邀请,不作为要约或销售承诺。所有展示仅供参考识别之用。3、相关宣传内容不排除因政府相关规划、规定及出卖人分期规划、未能控制等原因而发生变化。4、本宣传资料所涉及的户型仅供示意参考,其装修、家具、陈设等非交付标准,不属于交付范围。不同户型的面积尺寸,功能布局,空间分割、门窗/管井形态位置等均有不同;相同户型因楼栋、楼层、单元等差别,局部结构、面积等也可能不同,具体以政府部门最终审定的图纸和销售合同为准。5、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附件等书面文件为准。6、以上楼栋编号为工程编号,最终以实际交付时公安编号为准。7、本宣传资料上所涉及图片仅作示意展示,最终呈现效果以实际为准。8、制作日期:2024年5月31日,出卖人将不定期对宣传资料进行修改,敬请留意最新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