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新规来了!

政务   2024-09-11 11:49   湖北  




日前,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当前有的地方和部门蓄意规避公开招聘程序和要求、招聘资格条件设置不合理、资格审查不规范等突出问题,《通知》提出了新举措、新要求。

新规如何更好维护应聘人员平等就业的权益?四大看点,了解一下↓↓


看点一:合理设置资格条件,防止“萝卜招聘”
所谓“萝卜招聘”,指为有关系的候选人“量身定制”的招聘条件或者职位,从而帮助其成功应聘。


针对公众高度关注的“萝卜招聘”“因人画像”等问题,《通知》要求,综合分析研判岗位职责要求和近几年招聘情况等,明确招聘岗位类别和等级,科学设置学历学位、学科专业、年龄、工作年限等条件,不得设置歧视性、指向性以及不合理的限制性条件。


为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通知》提出,要按照招聘公告明确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公告所列条件的应聘人员原则上都应当允许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不得进行“简历筛选”。资格审查工作不得委托考试服务机构等第三方进行。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要求在报名时主动报告,其中与领导人员有亲属关系的要从严审核把关,切实防范“近亲繁殖”问题。


看点二:切实提高命题质量,确保面试公平公正
围绕少数公开招聘中存在的命题质量不高、考务委托乱象以及高科技作弊等安全风险,《通知》要求增强招聘考试针对性和科学性,严明纪律要求,坚决防止出现试题抄袭拼凑、重复使用等问题。


自主命题的,应当抽调熟悉人才测评技术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定、了解拟招聘岗位履职要求的相关领域专家参与命题;委托命题的,应当选择专业水平高、符合保密要求等条件的考试服务机构承担命题工作。


《通知》要求,确保面试工作公平公正。面试考官一般应当在5人以上,其中外部邀请考官人数不得少于三分之一。同一岗位的考生原则上由同一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进行面试。面试室应当配备录像、录音设备,全程记录面试过程。


看点三:不得自行制定倾斜政策、随意扩大倾斜范围
专项招聘、加分等属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倾斜政策,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有明确规定,如面向退役军人、国家设立的基层服务项目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政策等。


但在实践中,有的地方自行制定出台倾斜政策或者随意扩大国家规定的倾斜范围,造成政策不平衡,违背公平公正原则。为此,《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不得自行制定面向特定人员的专项招聘、加分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倾斜政策,不得随意扩大国家规定的倾斜政策范围。


考虑地方工作实际,为稳妥做好政策衔接过渡,保障相关群体合法权益,将在后续组织实施中指导各地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区分情况对现有倾斜政策进行规范,对确有必要继续实施的将按程序予以保留。


看点四:加强公开招聘统筹,避免过于分散
针对有的地方和部门(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过于分散、组织成本较高、考试安全风险较大等问题,《通知》从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组织成本、防范化解风险等出发,明确要求加强公开招聘工作统筹。


《通知》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中较低等级岗位由主管部门集中组织公开招聘,地方事业单位分层级、分类别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分别提出具体要求。


同时,考虑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以及其他规模较大、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通知》明确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自主组织开展公开招聘,不简单搞“一刀切”。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可查看

《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出品 | 鄂州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 | 新华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
编辑 | 刘洋
编审 | 何芬
主编 | 郑博
值班编委 | 肖国艳
商务合作 | 13607236900 肖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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