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为进一步引导全市新型研发机构规范建设和运营管理,强化政策支持,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升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创新和产业支撑能力,根据《无锡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现对全市新型研发机构开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关要求
(二)通过本次评审的机构或单位,列入“无锡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序列,可按规定享受无锡市新型研发机构政策支持。请各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遵循“应统尽统”原则,按照程序组织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机构或单位参加申报。
(三)申报机构或单位,须将填报的各类申请资料按照申请表、申报书、支撑材料的顺序编印目录和页码,胶装成册(封面参照附件5)后,报所在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并对填报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四)各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机构或单位的运营状态和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有效性进行审核,对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五)已在2024年度无锡市新型研发机构名单中的机构无需重复申报,若机构名称发生变化或有其他须报告事项,请提供相应情况说明。
(六)各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于2025年1月17日(周五)前,将相关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电子版和本地区申报机构或单位汇总表(附件6),报送至无锡市产业创新研究院。(地址:锡山区二泉东路19号集智广场4楼;邮箱:qianh@wiiri.cn)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市科技局 | 杨振铨 | 0510-81821884 |
市产研院 | 刘波 | 17321233311 |
附件
2. 无锡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书
3. 无锡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支撑材料清单
4. 信用承诺书
5. 无锡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材料(封面)
6. 无锡市新型研发机构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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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无锡市科技局
编辑:吴小锡
审核:李艳
发布: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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