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和龙市启用交通电子监控设备系统抓拍违法行为

时事   2024-11-28 17:26   吉林  

为维护我市良好道路交通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和龙市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对之前公告过的路口(路段)固定交通电子监控抓拍设备抓拍违法行为再次进行公告。以起到安全行驶、增强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规范和龙市市容市貌的作用,此公告于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开始执行。




一、交通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的时间:

全天24小时



二、交通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的违法行为如下:

1.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2.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

3. 驾驶机动车遇人行道不减速礼让行人

4.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5.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的

6. 驾驶机动车右侧超车、逆行

7. 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8. 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9.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倒车、不按规定停车

10.  驾驶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灯控行驶的、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11.  不按规定在道路两侧停车的



三、交通电子监控设备抓拍路段:

目前,和龙市内设有9处严管路段,严管路段道路两侧除停车泊位外禁止长时间停车,机动车临时停车时间为1分钟。

1. 民乐街严管路段(文化路与民乐街北路口交汇处至民乐街南路口与新元河北路交汇处)

2.富民路严管路段(人民大街与富民路东路口交汇处至富民路西路口与民安街交汇处)

3. 和龙大街严管路段(和龙大街与同心西路交汇处至和龙大街与文化路交汇处)

4.文化路严管路段(文化路与人民大街转盘道交汇处东路口至文化路与外环街交汇处)

5.同心西路严管路段(和龙大街联通公司路口与同心西路交叉路口交汇处至同心西路大桥集市北交叉路口)

6. 龙兴街严管路段(龙兴街南路口与文化路交汇处至龙兴街北路口与誉文路交汇处)

7.人民大街严管路段(人民大街与文化路转盘道南交叉路口至同心路与人民大街交汇处)

8. 头道镇严管路段(头十线与龙东线连接处交汇处至头十线头道镇医院中心十字路口)

9.  八家子镇严管路段(八家子大桥北侧客运站桥头至八家子大市场门前南侧中心十字路口)



其中,红绿灯电子设备点位3处:

10.  人民大街与长春路老中医院交叉十字路口

11.  外环路与文化路交叉三中十字路口

12.  外环路与长春路加油站T字交叉路口

对于电子设备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将录入交通违法系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罚款并记分。

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共同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

   

END


来源:和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初审:张朋

复审:于兴武

终审:包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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