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省先后遭受超常超量的梅雨洪涝以及“格美”“贝碧嘉”“普拉桑”“康妮”等台风灾害,造成2276间房屋倒损。灾情发生后,省防减救灾办、省应急管理厅统筹指导各地各部门稳步推进灾后重建工作,同时以今冬明春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为有力抓手,把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作为灾害救助领域整治的重中之重,全力保障受灾群众早日住上安心房、舒心房。
灾害发生后,按照《自然灾害灾情统计报送制度》有关规定,省应急管理厅第一时间组织受灾地区全面排查、核实倒损住房等灾情信息,逐户建立受损住房详细档案,为各地制定修缮重建计划提供精准依据。各地积极探索,确保灾情信息准确、有效。如云和县创新举措,联合人保财险公司组建了“灾后住房核灾小组”,初期现场查看、精准核报,保证群众住房修缮工作快速启动;中期深入各个重建现场,确保重建房屋质量过硬,符合安全标准。淳安县组建由应急管理、住建、规资、生态综保、农业农村等部门参与的房屋安全联合评估小组,对受损房屋进行评估,建立“一户一档”台账资料。
二是有序实施规划重建
2024年7月,经省政府同意,修订后的《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正式印发实施,进一步细化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救助预案明确提出,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要尊重群众意愿,以受灾户自建为主,由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省级有关部门做好补助资金下达、建房资格审查指导等工作。各地采取了不少务实有效的举措,推进规划重建。如富阳区减灾办联合住建、规资等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在逐户沟通、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的基础上确定了原址重建、异地重建、集体公寓房安置等三种重建或安置方式。庆元县开通倒损房屋重建“绿色通道”,为倒房农户提供上门审批服务,提高重建效率。
三是及时落实资金保障
灾后,省应急管理厅会同省财政厅积极争取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补助,并及时下拨各县(市、区),同时,明确要求各地优先保障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救助资金,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各地积极整合各类资源,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如丽水市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救灾资金外,2024年通过巨灾保险获得赔款4000余万元,有效放大财政资金效用,助力灾后恢复重建。桐庐县积极对接金融系统,通过强化宣传、简化程序、降低门槛,让有贷款意愿的受灾农户能够快速高效办理贷款。建德市2024年下发放补助资金11000元,协调农房保险赔付33750元,最大程度减少受灾群众损失。
四是定期开展工作调度
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涉及受灾群众当前及今后生产生活恢复,事关灾区社会秩序稳定,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当前,各地正在全面开展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灾害救援救助方面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对倒损房屋进行全覆盖检查,提高建设施工审批效率,加快推进房屋修缮重建工作。省应急管理厅每月开展工作进展调度,督促指导各地加快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认真排查问题隐患,确保房屋质量。目前,2024年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开工率达91.4%,部分人员因在外地务工,经沟通将在年后开工。
来源:防减救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