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早知道】第116期: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相关政策介绍

文摘   2024-11-09 08:30   内蒙古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遗属待遇的标准是什么?


抚恤金的标准按以下办法确定:

1、对于在职人员,即未退休的参保人员以死亡时内蒙古自治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

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其遗属待遇标准不得超过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缴费之和;

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月数为6个月;

缴费年限10年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

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

举一例:假如张先生,2017年1月参加养老保险,2021年10月去世,其退休时个人账户存储额为15498元,其遗属待遇应是15498元,不能以2020年度自治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3446.08元,丧葬补助金2个月,抚恤金为3个月小计17230.40元计算。

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累计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其遗属待遇标准不得超过其个人缴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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