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西网综合)BC省一名女子在7-11停车场脚踝严重骨折,获赔90.7万元。
据《省报》的报道,BC省最高法院报道,2018 年,内陆史密瑟斯 (Smithers) 一名女子在 7-11 便利店停车场踩到坑洼后摔倒,造成脚踝三处骨折, BC 省最高法院法官判其获得907,000 加元的损害赔偿金。
2018 年 5 月事件发生后,家住史密瑟斯的克里斯托·汤米 (Crystal Tommy) 还遭受了许多其他并发症。根据判决理由,2018年圣诞节,她下楼梯时滑倒,背部受伤。她把这次摔倒归因于先前受伤导致的臀部持续疼痛,导致行走困难。
判决书称,她的脚踝仍然疼痛、肿胀和僵硬,走路一瘸一拐,行动不便。她作证表示她最多只能走一个街区。
在事件发生之前,汤米在当地一家托儿所从事体力消耗很大的工作,并花了很多时间在她的村庄和乡村户外散步。报道称,她和男友过着幸福、充实的生活。
由于伤痛,2022 年,她未能继续在一家托儿所工作 。
法官表示,所有证人都证实了汤米女士从一个快乐的人变成了一个悲伤和沮丧的人。
加拿大 7-11 否认对停车场事故和汤米后来的摔倒负有责任,并在为期五天的审判中坚持认为,汤米没有证明任何伤害是由 7-11 造成或促成的。
汤米在事故发生当天以及事故修复后的第二天提供了坑洼的照片,认定 7-11 便利店犯有BC省占用者责任法规定的疏忽罪。
根据判决,为了证明自己没有疏忽该法案,7-11 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其拥有“合理的检查和维护系统,并证明事故发生时正在遵守该系统”。
判决书援引1998 年BC省上诉法院一宗涉及吉姆·帕蒂森工业公司的裁决,明确表示“被告不足以证明坑洼存在的合理性,被告必须提出一些证据来证明其得到遵守,”
711公司最初辩称自己不承担责任,因为汤米乘坐的车辆停在坑洼上,但法官发现事实并非如此。公司还认为坑洞并不深,而且该房产“使用起来相当安全”。
但法官表示,汤米女士的证据清楚地表明,她在从 7-11 买了咖啡和三明治后,在返回同事车的路上,在一个她没有看到的坑洼中绊倒并扭伤了脚踝,然后摔倒了。”
法官最后裁定:“根据各种可能性得出的结论是,原告是因为绊倒坑洼而摔倒的。“
该连锁店的资产保护专家证实,每位员工都必须参加在线安全课程并完成包含五个问题的调查问卷,其中包括“滑倒、绊倒和跌倒:外部危险”的部分。现在该课程每年举行一次。
但法官列出了公司安全系统的缺点,包括公司要求并期望员工完成课程,而对于那些未完成课程的人则不承担任何后果。最后法官认定7-11“没有合理的检查和维护系统”,即使有,“也没有证据表明当时正在遵循该系统。”
不过,出生于 1987 年的汤米有其他健康问题,法官在赔偿裁决中也考虑到不相关的手术。
最后,法官判给她 494,000 元用于未来收入损失,10,000 元用于过去收入损失,175,000 元用于疼痛和痛苦,172,000 元用于未来家政损失,40,000 元用于过去家政,另外 18,000 元用于未来护理费用和特殊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