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城乡居民朋友们:
祥龙摆尾辞旧岁,瑞蛇昂首启新程。值此新春佳节,我们首先向您及家人致以最诚挚的节日问候!燃放烟花爆竹会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甚至引发安全事故,为保障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宣汉县人民政府关于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通告》(宣府通〔2022〕6号),特发出以下倡议:
一、遵规守纪,践行禁放。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摒弃陈规陋习,在禁燃区域内(县城区及周边乡镇),不运、不售、不存、不放烟花爆竹。让我们从自身做起,维护和谐生活环境,守护家乡蓝天白云。
二、引领新风,文明宣传。
积极传播文明理念,带头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政策规定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不卖、不买、不燃放烟花爆竹。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营造良好的禁放社会氛围。
三、积极参与,共同监督。
积极劝阻和抵制周边人员燃放烟花爆竹等不文明行为,发现违规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的,及时向公安(110)、应急(0818—5222308)等部门举报,以实际行动,共同维护我们的健康生活环境。
宣融综合
编审:罗 涛 责编:何 勇 编辑:李晓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