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执行促和解 助企纾困获双赢
民生
2024-10-10 17:44
江苏
近日,射阳法院秉持善意执行理念,顺利执结一起涉企合同纠纷案件,既保障被执行企业健康发展,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化“两难”为“双赢”。某建设工程公司与某建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被告将工程项目承包给原告施工,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告依约履行施工合同约定的义务,但被告仅支付部分工程款,剩余款项一直未能支付。后双方签订工程款项支付协议书,对剩余工程款明确约定支付时间和金额,但被告仍未在约定时间内付清工程款,原告遂诉至法院。
经法院审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某建材公司向某建设工程公司支付工程款、利息、代理费合计408万元。因某建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某建设工程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督促被执行企业履行,但均未得到回应。在走访调查过程中,执行法官实地考察公司运营状况,发现该企业目前信誉良好,但因受资金周转影响,无法及时履行还款义务。为最大限度减少执行对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希望双方能够妥善化解矛盾。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企业先行支付50万元,剩余部分通过房产抵偿债务。至此,纠纷得以实质化解。
射阳法院
推进司法公开,加大民意沟通,提供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