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公布
6起重大事故隐患典型执法案例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公布
6起重大事故隐患典型执法案例
一、定陶某药业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库超量储存构成重大事故隐患违法案
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对该企业作出处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沂南某塑胶有限公司干式除尘系统未采取爆炸防控措施、正压吹送粉尘未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构成重大事故隐患违法案
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沂南县界湖街道办事处按照沂南县应急局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工作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对该企业作出处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淄博某矿业有限公司采场顶板未按设计采取支护措施、人员定位系统运行不正常未及时修复构成重大事故隐患违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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