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居公司关于批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公告
尊敬的惠居公司客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体现国有企业担当,秉承“惠居金融 服务安居”理念,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及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相关要求,我公司将于2024年10月25日起,对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进行批量调整,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我公司已发放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
二、调整规则
固定利率贷款先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减基点定价的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幅度等于原合同利率水平与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差值,再按前述规则调整。
三、调整方式
对于调整范围内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客户无需申请,我公司将于2024年10月25日集中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此次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批量调整不溯及既往,之前的住房贷款利息不作调整。
四、温馨提示
芜湖市惠居住房金融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5日
惠居公司关于批量调整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客户问答
一、本次存量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范围是什么?
二、我的贷款属于调整范围,本次会如何调整?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和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发布的《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本次调整仅对原合同项下贷款利率的LPR加点幅度进行变更,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的存量浮动利率房贷加点幅度调整至-30BP。若您的贷款利率加点幅度不高于-30BP,不进行调整。
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为什么会不一样?能否举例说明?
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仅调整加点幅度,并不调整LPR取值、重定价日等其他贷款要素。因客户贷款重定价日是2025年1月1日,使得贷款利率在本次批量调整时可能未进行重定价,贷款采用的五年期以上LPR值有4.2%、3.95%、3.85%三种可能,导致本次批量调整后的贷款利率会有所不同。但到了贷款下一个重定价日后,参加此次批量调整的贷款利率将调整至同一水平。
如下:
例1:假设您的首套房贷利率LPR取值为4.2%、加点幅度为-10BP,则您当前贷款利率为4.1%(=4.2%-0.1%)。如您的贷款属于本次调整范围,批量调整后的贷款利率为LPR-30BP,即3.9%(=4.2%-0.3%)。如您的贷款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且此时5年期以上LPR为3.85%,在2025年1月1日取最新LPR值后,您的房贷利率将调整为3.55%(=3.85%-0.3%)。
例2:假设您的首套房贷利率LPR取值为3.95%、加点幅度为-10BP,则您当前贷款利率为3.85%(=3.95%-0.1%)。如您的贷款属于本次调整范围,批量调整后的贷款利率为LPR-30BP,即3.65%(=3.95%-0.3%)。如您的贷款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且此时5年期以上LPR为3.85%,在2025年1月1日取最新LPR值后,您的房贷利率将调整为3.55%(=3.85%-0.3%)。
例3:假设您的首套房贷利率LPR取值为3.85%、加点幅度为-10BP,则您当前贷款利率为3.75%(=3.85%-0.1%)。如您的贷款属于本次调整范围,批量调整后的贷款利率为LPR-30BP,即3.55%(=3.85%-0.3%)。如您的贷款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且此时5年期以上LPR为3.85%,在2025年1月1日取最新LPR值后,您的房贷利率仍为3.55%。
四、若房贷利率10月25日变更生效,我的房贷还款日为每月20日,还款日是否会发生变化?另外11月我的还款额是否都是按照调整后新的房贷利率来计算?
五、我的住房贷款是固定利率或按(LPR)倍数定价的利率,会如何调整?
六、公司是否对本次利率调整收取费用?
七、客户如对公司批量调整安排有异议,该如何申请?
八、客户如何知晓自己的贷款利率调整结果?
公司将在批量调整完成后,通过短信告知客户利率调整结果,敬请客户留意。客户登录皖事通也可查询自己的贷款信息,贷款信息包括贷款利率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