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三天就解决了我的烦心事,真是便捷又高效,为法院办事效率点赞!”2024年12月16日,灵宝市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速裁”的方式,高效化解一起合同纠纷案,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赞誉。
案情回顾
2024年8月,任某发布房屋出售信息,出售其位于灵宝市某小区房屋。彭某得知消息后与任某联系。2024年8月7日,双方查看了房屋并商定将上述房屋作价352000元出售给彭某,彭某支付了定金5000元,并定于2024年8月12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2024年8月12日彭某被告知房屋已经出售他人。后彭某报警,任某退还了5000元。彭某认为任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遂诉至灵宝法院。
收到案件材料,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灵宝法院诉调中心指派调解人员进行诉前调解。调解人员对案情进行了全面梳理,及时组织双方面对面进行调解。针对本案实际及双方主张,调解人员从法律层面对双方行为进行了解读,告知定金罚则适用范围以及定金罚则确立的意义旨在建立诚实有信的法律秩序与和谐的社会秩序。任某在收取了彭某的购房定金后,却将房屋另售他人,其行为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构成违约,应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在调解人员依法劝解下,双方的怨怼情绪不再强烈,但二人就定金返还金额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调解陷入僵局。
调解人员再次向任某讲法条、举案例、释后果,任某均不为所动。鉴于“软抵抗”情形,调解人员及时转交立案,并与速裁团队对接,将诉前调解证据、焦点、分歧等信息快速归纳反馈速裁法官,筑牢该案后续调解基础。经“调解+速裁”的双管齐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任某返还彭某5000元,并承担诉讼费,纠纷得以化解。
“调解+速裁一体化”程序的运用,既贯彻落实了“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理念,又能有效合力化解矛盾,提高审判效率。下一步,灵宝法院诉调中心将持续落实“如我在诉”理念,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缩短案件审理时长,提升调解成功率,用实际行动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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