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24年12月15日起,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最新数据显示,截止12月18日,中山市已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超过58万户,缴存资金超过4800万元。
《通知》指出,审慎确定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商业银行范围,鼓励支持商业银行销售全类型个人养老金产品。商业银行要健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为参加人变更开户银行、领取个人养老金等提供更多个性化服务,为理财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提供便利。
据介绍,个人养老金制度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可以按月、分次或按年度缴费,方式灵活自主;参加人还可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通知》规定,在现有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和公募基金产品基础上,将国债、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
据了解,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市人社局创新“政府引导+金融机构参与”的服务模式,一方面加强政府和金融机构之间的沟通,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的组织和引导作用,撬动更多“职场人”参与到个人养老金中来;另一方面也让金融机构持续提升个人养老金业务服务质量,推动个人养老金市场持续快速扩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