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口发展规律,我国将不可避免地步入重度老龄社会乃至超级老龄社会。这意味着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老年人社会参与的作用将愈发显著。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老年人的社会参与。2016年,国务院印发《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提出大力开发老年人力资源,推动老年人经济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和积极作用;2017年,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提出在国家层面树立积极老龄观念,量化工作目标,确定了包括老年人经常性参与、志愿者注册比例等具体指标;2019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要求全面提升全龄人力资源素质,推进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以应对人口老龄化;2021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设立“促进老年群体社会参与”专章,从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提升老年文化体育服务质量、鼓励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等方面部署了促进老年社会参与的具体任务。
近日,由民政部、全国老龄办、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中国老龄协会、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共同组织开展的第五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以下简称第五次抽样调查)发布基本数据公报。基于此,从两个维度分析我国老年人社会参与现状:一是正式社会参与,指老年人从事各种获取报酬或经营收入的活动;二是非正式社会参与,指老年人参加各种不以获取经济报酬为目的的活动。分析结果显示,老年人正积极通过各种方式融入社会,揭示出我国老龄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一、正式社会参与
第五次抽样调查数据显示:第一,相较于城镇,农村老年人从事有收入工作的比例更高;第二,随着年龄增长,愿意从事有收入工作的老年人比例呈现下降趋势;第三,老年人正式社会参与的意愿显著高于实际参与度。
从参与意愿的角度看,2021年,我国愿意从事有收入工作的老年人比例达到28.1%。分城乡看,城镇24.3%的老年人愿意从事有收入的工作,而农村愿意从事有收入工作的老年人比例更高,达到32.7%;分年龄组看,低龄(60-69周岁)老年人从事有收入工作的意愿最强烈,比例高达38.3%,中龄(70-79周岁)、高龄(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愿意从事有收入工作的比例则分别为19.4%和5.2%。
从实际参与的角度看,2021年,我国从事有收入工作的老年人比例为19.0%。分城乡看,城镇14.4%的老年人从事有收入的工作,而农村则高达24.5%;分年龄组看,低龄老年人中从事有收入工作的比例为26.5%,而中龄和高龄老年人从事有收入工作的比例则分别为12.6%和2.4%。
从实际偏离意愿的角度看,当前老年人对于参与有收入工作的意愿高出实际参与度9.1个百分点。进一步细分,城镇地区的偏离度高于农村地区,达到9.9个百分点,而农村地区则为8.2个百分点。此外,不同年龄段老年人的实际参与情况与意愿之间的偏离各具特色:低龄老年人群体的偏离度最高,达到了11.8个百分点;中龄老年人群体的偏离度为6.8个百分点;而高龄老年人群体的偏离度相对较低,仅为2.8个百分点。
展望未来,随着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逐步实施,老年人正式社会参与度有望迎来进一步提升。与此同时,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为老年人正式社会参与提供坚实保障,有望缩小老年人正式社会参与意愿与实际参与度之间的差距。
二、非正式社会参与
第五次抽样调查数据显示:第一,农村老年人非正式社会参与度相较于城镇老年人更高。具体而言,城乡老年人参加公益活动类型呈现出高度一致性,但参加社会团体或组织的分化现象显著。第二,老年人为现代家庭生活做出了非凡贡献。
从参加公益活动的角度看,2021年,我国54.4%的老年人经常参加各种公益活动,其中农村地区的比例高达59.7%,城镇则为49.9%。分活动类型看,城乡趋势呈现出高度一致性,参与度由高到低的活动分别为:帮助邻里(44.5%)、维护社区(村)卫生环境(27.7%)、关心教育下一代(26.5%)、维护社区(村)治安(13.9%)、参加科技文化教育活动(6.8%)。值得注意的是,除参加科技文化教育活动外,农村老年人对各项公益活动的参与度普遍高于城镇老年人。
从参加社会团体或组织的角度看,2021年,我国26.1%的老年人参加了各类社会团体或组织,其中城镇和农村分别为24.8%和27.6%。从组织类型看,参与度由高到低的组织分别为:婚丧嫁娶/民间文化组织(13.8%)、文体娱乐组织(8.3%)、老年互助组织(7.1%)、村(居)委会治安小组(6.2%)、社会公益组织(6.5%)、人民调解委员会(3.6%)、专业技术团体或组织(1.0%)。然而,城乡间参加社会团体或组织的类型呈现出显著的差异性。尤其是在参加老年互助组织方面,农村地区老年互助组织参与度位列第二,相比之下,城镇地区则仅排第四。
从家庭代际支持的角度看,2021年,44.4%的老年人会协助子女照看家庭,38.4%的老年人会主动承担家务劳动。此外,35.7%的老年人将关爱延伸至下一代,积极帮助子女照看(外)孙子女,还有20.9%的老年人会帮助子女干农活。
从其他非正式社会参与的角度看,2021年,我国所在社区(村)有老年协会的老年人中,加入老年协会的占38.0%,其中城镇和农村分别为34.0%和44.2%。此外,同年数据显示,我国老年人对互助养老模式的参与意愿强烈,整体意愿率为49.5%。其中,城镇老年人的参与意愿为45.9%,而农村老年人的参与意愿更高,达到了53.8%。
展望未来,随着享受改革开放红利的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出生队列逐渐步入老年阶段,他们的非正式社会参与需求日益凸显,这不仅推动老年人非正式社会参与进一步发展,更呈现出一种多元化的新趋势。
来源:中国老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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