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有效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着眼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以应对人口老龄化、少子化为重点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对深化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领域改革作出部署。近年来,我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为根本遵循,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老龄工作决策部署,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为主线,以加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撑体系、构建友好型社会为重点,多措并举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全力确保广大老年群众幸福安康。
近年来,全省各地党委政府和省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四届历次全会关于老龄工作的决策部署,精心谋划安排、细化实化举措、夯实工作基础,有力推动全省老龄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和进步。
老龄事业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全省老龄工作积极践行“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要求,聚焦问题、精准施策,先后在养老金发放、医疗保障、养老服务、老年健康、老年教育、宜居环境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老龄事业发展政策制度的针对性、时效性明显增强;发展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和居家上门服务、建设老年人助餐点、开展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推进多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组织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解决老年人运用技术困难,事关老年人切身利益的事项优先推动落实,老年群体获得感显著提升。
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保障制度不断完善,覆盖面逐步扩大,老年人获得更多实惠。基本养老方面,逐年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连续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并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每人每年按100元标准代缴保险费。医疗保障方面,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逐年增加,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1060元,有效保障医疗保险制度可持续运行。全面完成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有效解决老年人异地就医问题。社会救助方面,困难老年人帮扶政策落地落实,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建立健全特困供养制度,并对失能人员给予护理补贴。全面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资助。
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持续加强。着力推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设施建设方面,建成各类养老服务机构225个,实现了县级行政区域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建有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34家,农村互助幸福院1403家,城乡社区为老服务设施逐年增加。居家社区服务方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符合条件老年人提供急需的助餐、助医、助洁等服务。探索推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实施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西宁、海东、海北、海南四地被纳入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地区。服务能力提升方面,推动养老机构优化升级,重点强化农牧区养老机构质量建设,为高海拔地区养老机构配置制氧设备,落实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抓好就业岗前培训、从业人员在职培训。
老年人健康工作成效明显。推进建立老年健康服务支撑体系,老年人健康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医养结合深入推进。健康促进方面,开展老年健康宣传教育,普及健康科学知识,加强老年人疾病预防、慢病综合干预工作,降低患病率和失能率。充分发挥中藏医药在老年群体治未病、慢性病防治和疾病康复中的作用。疾病诊治方面,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全省115所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中,约82%设立老年医学科、老年医学门诊或老年医学病床,友善医疗机构创建率达到84.2%,方便老年人看病就医。医养结合方面,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协议合作,确保入住老年人获得及时便捷的医疗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并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提高机构健康服务能力。
老年友好环境不断改善。老年人居住和出行环境进一步优化,关爱老年人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适老居住环境方面,重点支持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城镇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推进轮椅、坡道、楼梯、电梯、扶手、公厕等无障碍改造,全省公共建筑无障碍环境改造率达到90%以上。便利交通出行方面,持续提升适老化无障碍交通出行服务能力,全省已打造敬老爱老线路20条。西宁市开通95128老年人便利打车服务电话。鼓励出租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志愿者加入到爱心车队,对有相对固定用车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保障服务。营造良好氛围方面,持续推进“敬老月”系列活动,走访慰问贫困、高龄、失能老年人。开展青年为老志愿服务,服务老年群体约5.2万人。以养老居家用品为重点,加强涉老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积极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良好局面。
社会参与渠道日益拓宽。发挥老年人自身价值,促进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文化体育方面,在青海开放大学设立国家老年大学青海分校,省老年大学新校区建成投用,老年教育积极推进。加强涉老体育协会建设,积极引导老年人科学健身。权益维护方面,通过在12348青海法网设立省老龄办专区、设立老年人服务热线、开通绿色通道等方式畅通涉老法律援助渠道。刑警总队、反诈中心等部门通过深入社区、网上推送信息、具体案例解析等形式,向老年人讲解如何防范电信诈骗,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老有所为方面,注重加强离退休党支部建设,支持“五老”人员开展关心教育下一代活动,动员老年妇女参与巾帼志愿服务,注重发挥老年妇女在家庭教育、家风传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组织开展“银龄行动”,为医疗、教育等领域的老专家搭建老有所为平台。
省委老干部局:
积极引导展现“银发”担当
省委老干部局突出政治引领,用心用情服务,精心开展正能量活动,在助力现代化新青海建设的火热实践中进一步凝聚老干部力量,展现“银发”担当。
聚焦政治引领,持续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重要论述,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为抓手,组织老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持续强化离退休干部“六好”示范党支部建设,认真落实情况通报制度,党建引领成效进一步凸显。创新建立党组织协作联系组,精心开展协作联建活动,资源共享、活动共办、品牌共创的党建工作格局逐步形成。
践行精准理念,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创新服务管理途径,拓展局属省外干休所服务功能,接管省属破产企业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在信息化平台开通“银龄帮手”智慧养老服务功能,线上下单、上门服务模式逐步形成。顺应文化养老新形势,省老干部大学教学专业拓展到21个、班级数量提升至76个,老干部学员达到3000余名,并在西宁市设立30个共享式学习活动阵地,为老干部就近学习活动创造了条件。
服务中心大局,持续释放助力发展活力。持续提升“霞映江源”志愿活动品牌影响力,大力开展“银耀新青海”“银耀江河美”“银耀石榴红”“银耀文化兴”“银耀乡村行”行动,为引领老干部助力高质量发展搭建平台、营造氛围。组织“银辉宣讲团”“关爱宣讲团”深入乡村、社区开展宣讲100余场,聆听报告的老干部、青少年学生达1万余人次。
省民政厅:
养老服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全省民政系统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为主线,着力推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服务工作得到全面发展。
养老服务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建立推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政策并实施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先后出台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25项政策措施,提出“打造具有高原特色的养老服务青海样板”目标并制定三年行动方案。
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持续增强。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得到巩固,养老床位数较十年前增长40倍;护理型床位相比“十二五”时期提升了42个百分点,占比达到57%;县级行政区域养老机构建有率达到100%,高海拔地区养老机构制氧设备全覆盖。
养老服务普惠程度不断提高。建立覆盖全省城乡老年人的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制度,惠及50万老年人;高龄补贴发放惠及35.5万70周岁以上老年人,是全国覆盖最广、受益老年人比例最高的省份之一,城乡统筹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全省,基本养老服务惠及更多老年人。
养老服务内容更加充实。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普遍开展,年均惠及12万名经济困难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稳步推进,4年来累计完成7587户改造任务。建立多元供给、普惠性、多样化发展的老年人助餐机制,惠及全省1万余名老年人。
养老服务队伍不断壮大。持续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增量行动,分类组织开展多层次养老从业人员培训,每年完成1500余人次养老从业人员的培训任务。定期筹备举办全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充分调动养老服务工作者“岗位建功、技能成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省文化和旅游厅:
让老年人乐享晚年生活
省文化和旅游厅高度重视老年文化工作,积极回应老年人关切,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切实保障老年人文化和旅游权益。
为老服务,工作有标准。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重点举措》等政策措施,努力提供更多适合老年人的文化旅游产品和服务。服务设施适老化改造、保留人工服务窗口、帮助解决使用智能设备困难等,让老年人享有更优质的文化和旅游生活。
老有所学,生活更充实。紧贴老年人文化需求,以全民艺术普及为目标,以专业培训为抓手,着力打造服务老年人思想教育、提升文化素养的学习教育阵地。省文化馆老年大学开设声乐、器乐、舞蹈、曲艺、美术、书法、摄影等11个特色班级,为老年人提供展现多姿多彩精神风貌的舞台。
志愿服务,权益有保障。省图书馆、省文化馆、省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窗口单位在推行网络预约的基础上,保留人工窗口和电话专线,为老年人提供人工服务及一定数量的线下免预约门票服务。落实《青海省旅游景区(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要求,在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对老年人实行减免门票的优惠政策。
活动多彩,精神世界更丰富。推动老年群众文艺团队积极参加“送福进万家”等文化惠民演出活动,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让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感受到幸福和快乐。多措并举,创新方式,丰富老年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不断提升老年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省体育局:
努力满足老年人健身健康需求
省体育局积极承担并服务全省老年人健身活动和身心健康工作,不断拓展老年人健康工作的新领域、新路子,努力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身健康需求。
组织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持续提升老年人体育协会覆盖力度,统筹考虑全省老年体育工作发展实际,先后在省老年人体育协会、各涉老单项体育协会、各有关基层县区推进专项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已基本形成了以省老体协为龙头、各涉老单项体协为支撑、各级老年活动站点为保障的老年体育组织体系网络。
老年人康体活动取得新成效。以敬老月主题活动为例,每年都会结合地域特色和中老年群众健身特点,举办全国重阳节登高健身大会(青海分站),引导各地各单位举办形式多样的敬老月主题活动达到千余次。健步走、乒乓球、门球、太极拳(剑)、健身气功、毽球、鞭陀、空竹、广场舞、羽毛球、钓鱼等赛事活动,每年都会吸引数万名老年人参加。全国健身气功百城千村系列活动、全国老年人健身太极拳推广展示大联动,展示了青海老年人体育向上向善的力量。
老年体育工作力量不断增强。不断研究调整全省老年体育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宣传普及适合高原老年人健身锻炼的健身知识和方法。致力于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通过深化“放管服”服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引导,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过程中,老年体育构成全民健身和高品质生活的关键保障力量。省、西宁、海东老体协被授予全国先进集体,省老体协还荣获全国老年人太极拳推广展示大联动优秀单位。
大力开展为老志愿服务行动
共青团青海省委广泛组织和动员广大青年志愿者积极开展为老志愿服务行动,培育了一批为老志愿服务优秀项目,服务质量持续提升,初步实现体系化、品牌化、专业化发展。
“金晖行动”为老服务品牌不断深化。以“志愿在基层·服务进村社”学雷锋青年志愿服务行动为抓手,指导全省各级团组织、青年志愿者协会通过为老服务“金晖行动”品牌,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近年来,全省各市州、高校、企业团组织、社会志愿服务组织累计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850余场次,参与青年志愿者1.1万余人次,受众2.4万余人。
“青春为老”青年志愿队伍不断提质。注重为老青年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形成青海省青年志愿者协会牵头,8个市州级志愿者协会为支撑、45个县级协会和11个高校志愿者协会为基础,15家紧密联系的养老服务及社工机构为延伸的志愿服务组织网络,以“专业社工+青年志愿者”联动服务模式,组织开展各类为老志愿服务培训150余场次,构建起专业高质、开放合作的“青春为老”志愿服务工作格局。
“青力助老”为老服务项目不断拓展。坚持以村社为主场景,指导各级团组织多方参与、整合资源,通过常态化、结对化服务模式,以生活健康、结对陪伴等为老志愿服务活动带动“小而美”“小而专”为老志愿服务项目纵深实施。其中,青海大学“生命终点前的守护”为老服务项目获得第五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金奖,7个为老服务项目获得银奖和铜奖。(青海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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