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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伊朗商人控告三名迪拜皇室谢赫索赔70亿迪拉姆(130多亿人民币),败诉 - 经典案例
2020年07月24日
一伊朗商人控告三名迪拜皇室谢赫索赔70亿迪拉姆(130多亿人民币),败诉
原告:一伊朗商人
被告:三个谢赫和他们的公司
(解释一下:迪拜皇室成员名字里里面有“谢赫shaikh”,“谢赫shaikh”是阿拉伯语的荣誉称号,通常是指部落或王室成员的统治者)
迪拜:迪拜最高法院驳回了一名伊朗商人针对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其三名谢赫提起的70亿迪拉姆商业诉讼。
在长达7年的商业纠纷结束之后,迪拜最高法院否决了该伊朗商人于2009年针对这三名谢赫及其公司提起的70亿迪拉姆诉讼。
伊朗人在诉讼中辩称,他已与一名谢赫(公司所有者之一的身份)达成协议,于2004年成立公司,以获得在当地行业工作和投资的许可证。
根据协议,他(伊朗人)被任命为“公司经理,并获得了广泛的授权(类似于所有者的授权),以便能够投资和管理他向公司投资的资金”。
在他被公司解雇后不久,伊朗人提起了商业诉讼,但未能与被告解决商业纠纷。
谢赫和公司的辩护律师在最高法院面前辩称,原告未能证明投资于房地产的资金属于他,并辩称这笔钱属于公司。
谢赫的律师称:“我的客户(谢赫)支付的公司资金和公司成立费用。原告未能向法院提供证明其关于被告仅是保人的主张的文件和证据。事实证明,我的客户是为公司资本付款的人,投资的财产是在公司的营业范围内购买的。”。
这位伊朗商人的律师告诉法院,他的客户在经济上有能力投资阿联酋内外的大型房地产项目。公众号:UAEDUBAILAW
“由于阿联酋当地法律规定,只有阿联酋籍当地人才能在房地产本地市场上投资和工作,我的客户同意其中一名谢赫成立公司,以获得在当地行业上工作和投资的许可证。他们于2004年成立了公司,并要求原告担任经理,并获得广泛授权。”
被告进一步提起反诉,要求伊朗商人偿还他在管理公司时拿走的4.65亿迪拉姆。
2012年,初级法院驳回了伊朗商人的诉讼和对方的反诉讼。
原告向迪拜上诉法院提出上诉,于2015年驳回了上诉。
原告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被告律师在法庭上辩称,该商人于2005年与一家国际公司签订了伪造协议,还向法院提供了文件和财务报告,声称原告犯有财务违规行为。
最高法院首席法官阿里·易卜拉欣(Ali Ebrahim)博士驳回了涉及70亿迪拉姆和4.65亿迪拉姆的诉讼。
(2016)该判决是最终判决。
源自海湾新闻Gulf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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