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道路突出风险隐患,吉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开展冬季突出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为增强警示效果,现曝光近期查获的典型案例。
酒 驾
案例1
12月2日,吉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敖城中队在敖城街道路段开展整治行动时,当事人王某某驾驶一辆红色两轮摩托车,在临近执勤点时,欲减速掉头,执勤交警立即上前将其带至执勤点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酒精含量达到30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询,发现王某某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并且该摩托车未年检。
最终,执勤交警对其酒后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上路以及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无 证
案例2
12日3日,吉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关一中队执勤交警于辖区深圳大道与富川路口开展勤务执勤时,一辆小型轿车驶来,司机神色慌张,引起交警警觉。
经核查,驾驶人一直无法出示有效驾驶证,经进一步调查确认,该司机承认无证驾驶的违法事实。执勤交警对该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其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及后果。
最后,执勤交警当即依法暂扣涉事车辆,驾驶人将面临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
超 员
案例3
12月10日,吉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关一中队在富川路与深圳大道路口开展执勤巡逻任务时,一辆大型工程车走走停停,形迹可疑,交警见状,立即指挥该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王某随即下车主动递上驾驶证和行驶证说明情况:“交警您好!我车子是标载,没有超载,没有什么问题,证件也齐全”。
话音刚落,驾驶舱后排休息室突然传来一声“喷嚏”,执勤民警立即叫车上所有人下车,核对行驶证核载人数后,发现该车核载2人,实载4人,超员2人。
最终,执勤交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并且责令驾驶员王某安排转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改 装
案例4
12月10日,吉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关一中队在辖区吉安大道与深圳大道路口开展整治货车改装加装的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行动中,查获林某驾驶的蓝牌货车涉嫌改装。
经核查,该车涉嫌非法加装封闭货箱,执勤交警责令林某将车辆恢复原状并依法对其进行教育和处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超 载
案例5
12月12日,吉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关一中队在吉安大道与庐陵大道路口执勤时,一辆满载货物的货车,缓缓进入交警的视线。
该货车车厢货物严重超载,行驶过程中,货物摇晃,随时都可能掉落,十分危险。执勤交警见状将其拦停进行检查。经询问驾驶人得知,为减少麻烦和节约运输成本,便把所有生活用品强行装上。
最终,执勤交警对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货车驾驶人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驾驶人消除违法状态。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自觉拒绝违法驾驶行为
共同维护安全文明的通行环境
守交规防事故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吉安县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