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党建 | 中秋、国庆廉“节”提醒

文摘   2024-09-13 08:01   重庆  

中秋、国庆

廉“节”提醒


2024年“中秋”“国庆”佳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当前正值“两个集中整治”期间,院党委提醒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节日期间要严守纪律“红线”,不碰法律“底线”,筑牢思想“防线”,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01

廉洁纪律提醒


1.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及各种有价证券、电子红包等;

2.严禁借节日之机或以其他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3.严禁接受设备医药耗材等供应商的宴请或娱乐活动;

4.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5.严禁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

6.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高档场所、“一桌餐”等规避监督的消费场所;

7.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8.严禁利用网络发布未经证实的新闻、链接、图片、视频等。


02

工作纪律提醒


1.严禁违反节日值班值守制度。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脱岗,上班期间严禁做与工作无关之事,保持通讯畅通;

2.严禁违反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遇到紧急情况按照应急处置方案处理并按照权限及时上报;

3.严禁值班期间饮酒,杜绝酒后上岗。



03

生活纪律提醒

1.严禁浪费。增强节约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开展“光盘行动”,杜绝“舌尖上的浪费”;

2.严禁酒驾、醉驾、无证驾驶以及打架滋事及其他违法行为;

3.自觉维护良好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文明游览、文明购物、文明出行、确保安全。



希望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加强自我管理,严守纪律底线,绷紧思想之弦,带头遵守廉洁过节规定和作风建设纪律要求。

希望全院职工互相提醒、互相监督,共同营造廉洁、和谐节日氛围,过一个风清气正、廉洁文明的节日。


预祝全区人民节日快乐!

阖家幸福!


供稿 | 党委办
审核 | 黄常林 苏代英 吴小银

重庆市南川区妇幼保健院
南川区妇幼保健院是南川区唯一一家集预防、保健、医疗、教学、培训为一体的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负责全区妇幼保健业务指导,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及人员培训等工作,是我区妇女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业务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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