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健康丨消除“艾梅乙” 母婴传播我们在行动——如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

文摘   2024-10-16 10:00   重庆  

消除“艾梅乙”

母婴传播

我们在行动

第三篇

如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

母婴传播?




1.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

孕前

育龄妇女应减少高危行为,有计划妊娠时做好孕前优生检查。有高危行为者建议到正规医院及时检测,若检测阳性,暂缓妊娠。已确诊感染者,定期就诊、规范治疗,有妊娠计划者在医生指导下选择最佳妊娠时间。

由于新近感染HIV的妇女,病毒载量通常在感染的最初几个月非常高,故传染给新生儿的风险高。感染育龄妇女最佳妊娠时间是经过一段时间的正规治疗,通常在服用抗病毒载量呈阴性并维持6个月后。


孕期

若筛查结果阴性,孕妇应定期产检,避免高危行为,减少母婴传播疾病的机会。

若筛查结果阳性,孕妇需进行复检,如仍为阳性就需要进行进一步检查确诊(即补充试验)。在确诊后,孕妇应尽快寻求当地(区县)妇幼保健院帮助。

当孕妇确诊感染后,应在当地(区县)妇幼保健院指导下接受规范的健康管理,根据医生指导服用抗病毒药物,并定期进行相关检测,评估感染状况,确定用药方案和监测治疗效果。


产时

若确诊的孕产妇在孕期得到充分咨询、规范随访,孕产妇及家人应尽早确定分娩医院,及时到医院待产,在医生指导下安全分娩,减少母婴传播机会。

若孕产妇产时艾滋病筛查为阳性,医生会尽快复检,如仍为阳性,原则上医生将按照感染孕产妇处理,孕产妇应及时接受预防母婴传播措施,并尽快进行进一步确诊(即补充试验),明确感染状态。


产后


感染孕产妇


喂养方式的选择

若选择人工喂养

应正确冲配奶粉和清洁消毒器具。

若选择母乳喂养

产妇一定要坚持服用抗病毒药物和纯母乳喂养,正确哺乳,避免乳头破损。因为母乳加其他食物或液体(包括水)喂养会损害婴儿的肠粘膜,增加腹泻的风险,使病毒更容易进入婴儿体内,所以母乳喂养婴儿不应该再喂其他食物或液体(包括水),有证据显示这样大大增加了母婴传播风险,因此建议做不到纯母乳喂养的母亲,选择人工喂养。具体详询医生。

产后接受南川区疾控部门或定点治疗机构的健康管理,详询南川区疾控部门。


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


用药指导

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在出生后尽早(6小时内)服用国家免费抗病毒药物,以减少宫内和产时母婴传播的风险。医生将根据母亲孕期感染和规范用药情况,评估儿童感染风险,为儿童选择相应的预防治疗方案并指导用药。



感染状态诊断随访

◇早期诊断检测

为了尽早判断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是否感染,婴儿需要在出生后48小时内、6周龄和3个月龄时,在出生医院或南川区妇幼保健院采足跟血或抽血的方式,通过核酸检测进行早期诊断。

若有两次早期诊断结果阳性,可诊断为艾滋病感染。

若三次早期诊断结果阴性或未进行早期诊断检测,需在儿童12、18月龄继续进行HIV抗体筛查检测,以判断感染状态。

◇HIV抗体筛查检测

若12月龄筛查结果阴性,可排除艾滋病感染。

若12月龄筛查结果阳性,18月龄再次筛查检测结果阴性,可排除艾滋病感染。

若18月龄筛查结果阳性,儿童需继续进行多次检测以确诊。

◇定期随访

当地妇幼保健机构将在儿童满1、3、6、9、12和18月龄时进行随访。

若儿童确诊感染,将由南川区疾控中心或艾滋病定点治疗机构(区人民医院)提供后续健康管理,详询南川区疾控。



预防接种指导

排除感染前不能给婴儿注射任何减毒活疫苗,具体详询当地妇幼保健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2.预防梅毒母婴传播

孕前

育龄妇女应减少高危行为,有计划妊娠时做好孕前优生检查。有高危行为者建议到正规医院及时检测,若检测阳性,暂缓妊娠。

已确诊感染者,定期就诊、规范治疗,有妊娠计划者在医生指导下选择最佳妊娠时间。


孕期

孕妇将在产检时接受梅毒相关检测

若检测结果阴性,孕妇应定期产检,避免高危行为,减少母婴传播疾病的机会。

孕产妇一旦发现梅毒感染,应即刻在正规医院接受规范治疗。

什么叫规范治疗?

1.使用青霉素治疗;

2.按照治疗方案要求全程、足量治疗;

3.治疗应在分娩前1个月完成。


产时

感染的孕产妇应接受正规助产服务,减少在分娩时将梅毒传播给胎、婴儿。

临产时发现的感染孕产妇,应立即启动并完成1个疗程的治疗。

感染孕产妇分娩前必须进行梅毒相关检测,以便与所生新生儿出生时检测结果进行比较,为儿童的后续诊治提供依据。


产后

感染孕产妇

产妇应接受妊娠风险产后评估及规范的产褥期保健服务。


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


用药指导

所有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的新生儿应进行预防性治疗和相关检测。若确诊为先天梅毒,应接受进一步规范治疗。



感染状态诊断随访

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自出生时开始,每3个月进行相关检测和随访,以排除儿童先天梅毒。最长可随访至18月龄。具体详询当地(区县)妇幼保健机构。


3.预防乙肝母婴传播

孕前

育龄妇女应减少高危行为,有计划妊娠时做好孕前优生检查。有高危行为者建议到正规医院及时检测,若检测阳性,暂缓妊娠。

已确诊感染者,定期就诊、规范治疗,有妊娠计划者在医生指导下选择最佳妊娠时间。


孕期

孕妇孕期应在产检时接受乙肝相关检测

若检测结果是未感染乙肝,孕妇应定期产检,避免高危行为,减少母婴传播疾病的机会。

若检测结果是感染乙肝,孕妇应在合适的孕周进行进一步检测,医生会根据检测情况给予是否抗病毒治疗的建议。


产时

感染孕产妇应接受正规助产服务,以减少在分娩时乙肝病毒传播给胎、婴儿。


产后

感染孕产妇

产妇应接受妊娠风险产后评估及规范的产褥期保健服务。


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


用药指导

所有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于出生后12小时内尽早接种首剂乙肝疫苗和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并按规定完成乙肝疫苗全程接种。



喂养指导

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可以进行母乳喂养。



感染状态监测和随访

部分儿童(孕中、晚期血清HBVDNA≥2×10⁵lU/ml或HBeAg阳性母亲所生儿童)在完成最后剂次乙肝疫苗接种后1-2个月,应进行乙肝病毒表面抗原和表面抗体检测,明确母婴传播干预效果。


如母婴有艾梅乙相关问题

详询南川区妇幼保健院

023-71434058


转载自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办公室《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宣教手册》


重庆市南川区妇幼保健院
南川区妇幼保健院是南川区唯一一家集预防、保健、医疗、教学、培训为一体的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负责全区妇幼保健业务指导,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及人员培训等工作,是我区妇女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业务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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