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彭阳建设者】“法律明白人”王爱彬:为乡村法治建设注入“微力量”

文摘   2024-11-27 18:58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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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红河镇常沟村党支部书记王爱彬作为村上的“法律明白人”与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代表,他结合村情实际、创新方式积极为村民宣讲法律知识、调解邻里纠纷、解决群众困难,把守法用法的“种子”播撒在百姓们的心田,为畅通农村普法“最后一公里”奉献自己的“微力量”。

作为村党支部书记,从事基层工作10年,王爱彬一直担任村调解委员会主任。他深知,作为法律的执行者和守护者,学法用法示范户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和使命。王爱彬非常注重对法律知识的学习,除了参加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的农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及轮训外,王爱彬坚持每天读书看报、学习法律知识2小时,运用各官方微信公众号和抖音平台,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与此同时,村里的法律顾问也成了他的“老师”,面对村内事务,一些犹豫不决的时刻,他便向村里的法律顾问请教法律上的疑惑,不断提高自己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水平。

作为“普法员”,王爱彬结合常沟村实际情况,通过“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村民会议”等形式,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重点普及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法律知识,深入村民家中田间地头,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鲜活的案例,向村民宣传法律法规。今年以来,常沟村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抵制高额彩礼等普法宣传活动20次,发放宣传单800余份、宣传手册600余份,宣传人次1200余人。同时,村里聘请法律顾问、培养“法律明白人”、配备网格员、组建调解和治安保卫委员会,充实普法力量。   

王爱彬说,群众朝夕相处,难免磕磕碰碰,化解群众因鸡毛蒜皮小事产生的纠纷,是考验我们的能力,也是考验我们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试金石。

在化解纠纷方面,王爱彬定期走访村民,了解法律诉求,对接法律顾问。他在群众中威望高,调解纠纷卓有成效。曾有村民因地界起矛盾,他及时赶到,情理法并用化解。依托“塞上枫桥”人民调解室,他已化解20 余件矛盾纠纷,减轻基层治理压力。

成为学法用法示范户后,王爱彬发挥示范作用,突破普法瓶颈,提升村民法律意识,助力乡村法治建设。他将引导以“小家”促“大家”,让更多群众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治素养,为和美乡村筑牢法治根基。

记者:米同 袁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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