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南始终把“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构建公路交通运输产业体系的关键点和乡村振兴的突破口,着力在农村路网提档扩面、基础设施补短板上下功夫,统筹推进“四好农村路”的高质量发展。
日前,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印发“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名单。湖南共有6个案例上榜,分别是韶山市、长沙县、南县、娄底市娄星区、津市市、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今天,就让我们一起走进长沙县的“四好农村路”,了解它的特色做法和亮点。
推行“路长制”,“一面旗”引领“路全管”
2017年9月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长沙县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路长制在全县开始推行。根据县实际,设立三级路长,即干线公路(国、省、县道)路长、乡道路长和村道路长。总路长由县委副书记、县长担任;干线公路的路长由各副县长担任;设副路长单位,副路长由县应急局、公安局(交警大队)、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执法局、交通局、城管局八个副路长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分路长由沿线镇(街)行政正职担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乡道路长由镇(街)行政正职担任,分路长由镇(街)党政领导班子担任,要求每条列养乡道都设立路长。村道路长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分路长由村(社区)干部担任,要求每条列养村道都设立路长。长沙县已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综合治理、权责明晰的交通管理责任体系,管理覆盖从点到线,从线到面,发动关联力量形成立体布防,构建无缝责任网。目前,长沙县共有县乡村三级路长580名,共同管辖着国、省、县、乡、村道“每一公里”。同时,规范设置“路长”信息公示牌905块,公布路长名单及监督举报电话,确保每个路段、环节、部位都有人盯、有人管。
长沙县公路“路长制”公示牌
健全责任机制,促进常治长效。参照“河长制”运行机制,探索创新出了“路长制”“四项制度”长沙县特色工作模式(即:路长制工作会议制度、路长制工作信息公开通报制度、路长制工作交办督办制度、路长巡查制度),在开展“路长制”工作时有规可依、有序可循、有据可查,使“政府主导、行业主抓、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标准更精准化、规范化、常态化。按照“四项制度”要求,长沙县主要国省县乡道划分至各党政领导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统一交办、限时处理、按时反馈,真正发挥上级“指挥棒”作用,形成上有指挥、责任下沉的全新管理局面,公路隐患排查处置率大为提升。
“线上”高效发现问题。通过“路巡APP”智慧信息平台,可以实现长沙县公路信息化管理县乡村三级全覆盖,协同推进公路养护、应急处置、路政管理等工作,促进公路监管网格化、信息化。对“巡查、上报、核查、处置、反馈”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管,从成千上万的数据中发现全县道路管理的普遍化、深层次问题,为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统筹部署提供依据。
“线下”精准快速处置。针对线上指出的路面巡查发现的问题,充分发挥三级“路长”机制“各司其职,分工明确”的作用,各责任路长、职能部门及时认领问题、协调解决,避免了工作中的相互推诿现象,实现问题精准快速处置,促进农村公路优化管理。
公路巡查触角更“广”。按照“属地管理、全面覆盖、分级负责、责任到人、把握重点、动态管理”原则,建起的三级网格化“路长制”基本架构,以社区(村)为网格,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死角,无缺漏,将管理触角延伸到末梢。县乡村三级路长责任上肩,每年各级路长和路长办共开展上路巡查3000余次。
管理养护效率更“高”。通过“巡查、上报、核查、处置、反馈”一整套实时管理模式,发现问题可第一时间精准反馈、迅速处置、消除隐患。巡查员过往巡查一次路,再到完成资料填报,需要一天甚至更多的时间,现在半个小时左右就可以完成工作。三年来,提交日常管养、安全隐患整治、路域环境治理等问题工单4000余条,均处理完成,大幅提升公路管理养护效率。
以路兴产乡村更“美”。一条条“畅、安、舒、美”的农村路,促进了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全域旅游建设,为乡村带去了生气、人气、财气。近三年,全县完成农村路提质改造610公里,建设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32条。如金井镇通过发展茶产业,给乡镇带来15亿元的年产值,给茶企带来8亿元的年产值,给产茶大镇农民带来人均4.1万元的年收入。
近年来,长沙县根据打造“四好农村路”,全力推进“路长制”的精神,建立“三级”路长机制,通过探索“线上+线下”的管理模式,以双管齐下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构建建管养并重、外通内联、安全舒适、路域洁美、服务优质的交通发展新格局,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走出了一条良性可持续推进“路长制”的新路径。长沙县的成功经验可以为其他地区的农村公路管理提供借鉴,助力打造“畅、安、舒、美、富”“四好农村路”。
来源:省公路事务中心、长沙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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