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问价格
不挑款式
豪掷千金购买黄金
这究竟是遇上了大方的买主“扫货”
还是另有隐情?
近日
万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破获一起“买金洗钱”案
缴获黄金198余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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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经过
10月23日下午
万安县一家珠宝店来了一位客人
进店后
男子称其是替“家长”选购首饰
但这位男子既不关心金价
也不挑选款式
直奔克数最重的两个手镯和一条项链
总价值7万余元
并称其“家长”稍后会转账支付
男子的反常举动
引起了销售人员的怀疑
暗地里向警方报了案
很快
民警赶到现场进行布控
将付完钱刚准备离开的男子抓获
缴获黄金90余克
△陈某被民警抓获
经查
该名男子陈某前不久在网上看到
“帮忙跑腿”的兼职广告
随即与对方私信联系
并于23日
乘坐负责接收黄金的“上线”的汽车
赶到万安县的珠宝店购买黄金
获悉这一线索后
民警通过缜密侦查
很快查到了该辆汽车的轨迹
并于当日17时许在吉安县警方的协助下
将该车辆拦截
现场抓获涉嫌采取“买金洗钱”手段掩饰
隐瞒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所得的
犯罪嫌疑人朱某、孙某、阮某
缴获涉案黄金108克
△缴获的部分涉案黄金
经了解
3名犯罪嫌疑人通过招募跑腿
让跑腿根据“上线”的要求
选购一定数额的黄金
“上线”再将赃款
转入商家账户完成支付后
自己再通过邮寄的方式
将黄金寄给“上线”
以达到帮助“洗白”赃款的目的
事成之后即可获得一笔佣金
△犯罪嫌疑人阮某、朱某被民警抓获
目前
犯罪嫌疑人朱某、孙某、阮某
已被万安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诈骗分子使用涉诈资金购买黄金是一种洗钱行为,相关商户在经营中,如遇遮挡面部、盲目扫货、专人盯梢,特别是大额、多次购买黄金等贵金属的异常情况,应立即暂停交易并通知公安机关。
广大市民要提高警惕,对任何陌生人提出的投资、购买黄金的要求,要加强甄别,谨防被骗。
来源:刑警大队
审核:钟力福
编辑: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