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省第七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龙舟比赛活动期间
无人驾驶航空器临时管制空域的通告
“运动赣鄱 活力江西”江西省第七届全民健身运动会龙舟比赛将于2024年10月23日至25日在万安县百嘉镇龙舟文化广场举行。为确保活动期间周边区域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我县部分区域进行临时空域管制,并加强各类无人驾驶航空器及模型航空器飞行活动的安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空域管制时段
2024年10月23日14:30—17:00时
2024年10月24日8:00—12:00时
2024年10月25日8:00—12:00时
二、空域管制区域
龙舟比赛活动区(北至韶口中学东北侧,东至百加大桥北侧下游,西至百加大桥南侧,南至百加大桥北侧),坐标点(国家测量局02号标准):g114.72596687,26.59607342, g114.73490156,26.5900957,g114.71421334,26.58759833,g114.71958496,26.58136988″四点范围内。
三、管制航空器类型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各类无人驾驶航空器及模型航空器。
四、审批程序
单位、组织及个人确有飞行必要的,应提前向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平台-https://uom.caac.gov.cn/)提出飞行活动申请,申请应符合《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经平台审批同意后向万安县公安局备案方可飞行。
临时空域管制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万安县公安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巡查,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
备案联系人:叶楚泉
联系方式:18379689189
注:为便于管理,请各飞手加入微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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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县公安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