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有效增加三城区学位供给,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定州实际,现将2024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和定州中学初中部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学校及招生计划
(一)民办学校11所
小学6所:定州市新华小学、定州市育龙双语学校、定州市育贤双语小学、定州市朝阳双语小学、定州市中山双语小学、定州市卓越英才双语小学。六所民办小学面向全市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招收一年级学生180人。其中,新华小学30人、育龙双语学校30人、育贤双语小学30人、朝阳双语小学30人、中山双语小学30人、卓越英才双语小学30人。
初中学校5所:定州市新华中学、定州市育龙双语学校、定州市翰林实验学校、定州市中山中学、定州市开元学校。五所民办初中学校,面向三城区(西城区、北城区、南城区)辖区公办小学和全市民办小学在籍六年级学生,派位招收初一学生1593人。其中,新华中学432人、中山中学135人、育龙双语学校432人、翰林实验学校162人、开元学校432人。
(二)公办学校1所
定州中学设立初中部,从2024年起面向三城区(西城区、北城区、南城区)辖区内公办小学六年级毕业年级学生,招收初一年级学生440人。
二、报名条件
(一)民办小学一年级必须是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之前出生),未入学的定州市户籍儿童。报名时需上传户口本户主页和学生页,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二)民办初中一年级必须是2024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同时符合下面条件之一。
1.具有定州市三城区(北城区、南城区、西城区)辖区内公办小学学籍。
2.具有实验小学或长胜园子弟学校学籍。
3.具有定州市辖区内民办小学学籍。
(三)定州中学初中部必须是三城区(西城区、北城区、南城区)辖区内公办小学(含实验小学和长胜园子弟学校)在籍六年级学生。
民办初中和定州中学初中部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时直接凭姓名和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监护人相关信息;不符合条件的无法完成报名手续。
三、报名时间
1.8月5日8:30—8月6日17:30。
2.8月7日,教育局对学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是提供资料不全和提供虚假信息的,均取消报名资格。
3.8月8日,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代表监督下,公开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即时公开录取结果。
4.8月9日—8月10日,定州中学初中部和民办学校组织派位成功学生注册报到。
5.8月9日—8月10日,报名参加随机派位,未被录取或放弃派位就读机会的适龄儿童、少年,到辖区公办学校报到。
四、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且有就读民办学校或定州中学初中部意愿的学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报名。报名窗口关闭前只有一次修改志愿的机会。
1.电脑端请打开浏览器访问地址http://dzzs.shidajy.com。
2.手机端请通过微信公众号关注“定州招生”。
五、录取方式
定州中学初中部和民办学校招生录取采取电脑随机派位(也称“摇号”)方式。如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六、录取查询
报名信息填写完成提交后,在审核前有一次修改学校志愿的机会。学生提交成功后可通过【录取查询】查看审核状态和录取状态。审核状态为审核中时,表示报名信息已提交成功,正在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时,表示报名成功,等待电脑随机派位即可;状态为审核不通过时,请学生及时通过录取查询查看审核不通过原因,并点击【修改报名】根据原因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报名信息。重新提交信息请在报名窗口关闭之前完成,否则视为放弃报名。派位结束后通过报名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七、相关要求
1.各民办学校和定州中学初中部要严格按照教育局相关招生文件要求规范招生行为,严禁私自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否则不予办理学籍注册。
2.各民办学校招生宣传、报名、录取等工作均需在“定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系统”平台进行,其他任何私自宣传、报名、许诺等,均属于违规招生行为,教育局不予认可。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派位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
3.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不得超标准收费,不得跨学期收费,严禁各种乱收费行为。
4.各学校要严格控制班容量,严禁出现大班额,任何学校均不得进行非起始年级招生,不得招插班生。
5.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要求,不以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等各种名目违规分班。
6.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学籍管理规定,严禁招收借读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现象。
八、郑重声明
“定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系统”是我市民办学校和定州中学初中部招生唯一合法报名渠道,请学生家长或其监护人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不要委托他人或机构报名,不要相信任何机构或个人的“保送”承诺。报名填写信息务必真实、准确,虚假信息将无法通过验证,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在相关学校入学资格,并列入“诚信记录”,情节严重的提交公安部门处理。
技术咨询电话:0311-85026315
政策咨询电话:0312-2105629
监督咨询电话:0312-2105670
本公告解释权在定州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