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中厂”“园中园”
因业态混杂
往往存在消防责任划分不清
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等情况
是火灾风险隐患的高发区
也是消防安全防范的重点区
“高新区产业园占地面积大,企业众多,是'厂中厂'的典型,这里的火灾防控工作一直是大队消防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石门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介绍说。
近日,石门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人员走进辖区高新区产业园,加强“厂中厂”“园中园”企业消防安全监管,对辖区内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
检查过程中,消防监督人员重点检查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电器线路是否符合要求、电焊技术工人是否持证上岗等,对现场发生的隐患问题,指导企业立即进行整改,无法当场整改的,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厂中厂”是指一个生产经营主体将厂区的全部或部分场所出租给其他主体(包括单位或个人),在统一厂区内存在两家及以上生产经营单位。
企业情况复杂、主体不明晰
甚至安全管理混乱……
这些乱象在“厂中厂”都有可能出现
因此工业企业火灾
有相当一部分就发生在这种环境里
2023年4月17日,位于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的浙江伟嘉利工贸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导致11人死亡,过火面积约90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2806.5万元。
事故调查报告显示,事故建筑物共有6家公司承租,是典型的“厂中厂”,火灾由其中一家公司组织违规电焊引发。
“以前厂里只生产家具,如今厂里还能灌装煤气。”使用性质变了,危险等级变了,防范标准却还没变。还有的厂在层层转租中,从单纯的厂房变成了“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又因为安全责任不明确,导致安全隐患、火灾风险成倍增加。
一些“厂中厂”违章搭建、扩建情况非常严重,不光占用地面空间,甚至连“空中”也不放过。
火灾隐患突出
“厂中厂”大多层层租赁,消防设施损坏无人问,消防车通道占用无人管,疏散通道不通畅,用火用电不规范。还有的“厂中厂”以外厂为掩护,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大量使用泡沫夹心板等可燃材料搭建。
日常管理缺位
出现“厂中厂”的现象往往是“外厂”经营不善,通过出租缓解经济压力,安全管理团队大多被解散。而“厂中厂”往往认为安全管理主体是外厂,导致安全两边都没人管的现象。
“厂中厂”如何降“火气”?
这些事项要落实!
“厂中厂”消防安全
重点整治事项
1. 厂区内消防通道、车间内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均应保持畅通,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应急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指示灯;
2. 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应安装简易烟感装置,提升火灾早期预警能力;
3. 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须按要求配备并保持有效;
4. 不得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5. 应配备专兼职电气作业(高、低压)人员负责管理电气设施(装置)和用电器具,并定期进行检查、检修或试验;
6. 应根据作业类型和性质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如:绝缘鞋(靴)、绝缘手套、绝缘杆、验电器、接地线等安全用具;
7. 配电箱(柜)内线路应符合用电安全要求,应落实“一机一闸一保护”;
8. 临时用电线路应设置末端漏电保护,非架空线路应采取有效防碾压、防割破、防破损措施;
9. 严格规范动火作业安全管理,针对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性作业应做到人员持证、作业审批、器材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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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石门消防
编辑|蒋曼
审核|陆楠
制作|常德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cdxfzd@cdzd119.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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