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市交警支队原支队长,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事   2024-09-10 18:58   湖南  
经常德市委批准,常德市纪委监委对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原党委书记、支队长戴林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戴林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法单位“一把手”,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旅游活动安排;政商不分,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经商办企业、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知法犯法、执法犯法,违规干预和插手执法活动、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违规虚列开支报销费用;道德败坏,家风不正;以权谋私,大搞利益输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作为国家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授意和安排单位相关人员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作为账外资金使用,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
戴林忠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单位受贿犯罪和串通投标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常德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戴林忠开除党籍处分;由常德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清廉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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