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宏贵,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事   2024-09-17 08:22   湖南  
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委批准,上犹县纪委监委对上犹县人社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胡宏贵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胡宏贵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违规领取津补贴;对廉洁纪律置若罔闻,将本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承接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胡宏贵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二十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上犹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上犹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胡宏贵开除党籍处分;由上犹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胡宏贵简历
胡宏贵,男,汉族,1973年9月出生,江西上犹人,在职大学学历,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上犹县紫阳乡、县史志办、县教科体局、县人社局工作。

来源:清廉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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