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人注意!小电驴,有新标准→

时事   2025-01-17 14:41   浙江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组织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正式对外发布,将于2025年9月1日起实施。

本次发布的新标准——

  • 强化了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要求;

  • 明确了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5%;

  • 增加了电动机低速运行转矩等要求;

  • 完善了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

  • 提升了制动性能要求;

  • 将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公斤提升到63公斤;

  • 新增了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要求;

  • 要求电动自行车具备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

  • 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均安装脚踏骑行装置;

  • 明确了电动自行车鼓励安装后视镜;

  • 要求生产企业明确电动自行车的建议使用年限,并在铭牌、产品合格证上进行标注。


新标准实施后,将降低火灾事故隐患和危害,减少交通事故风险,有效防范非法改装,提升车辆整体安全性能,更好满足消费者日常使用需求。

来看相关专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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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标对电动自行车后视镜
安装有何要求?




除了提升电动自行车主动安全性能,新国标对车辆的实用性也做了调整,比如明确了电动自行车鼓励安装后视镜。

专家称,考虑到部分较为轻便的电助力车型一般不安装后视镜,为尊重这部分产品的设计习惯,新标准并未将安装后视镜作为强制性要求,而是由生产企业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安装。



新国标发布后 旧标车如何处理?




为确保新标准平稳过渡,相关部门综合考虑电动自行车企业开展产品设计生产、完成检测和认证所需的时间,设置了8个月的生产过渡期

  • 在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企业可自行选择按照新或旧标准生产。

  • 但从2025年9月1日起,所有新生产和在售的电动自行车都必须符合新标准要求。




同时,为避免社会资源浪费,新标准给予之前按照旧标准生产的车辆3个月的销售过渡期,允许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


专家表示,新标准主要针对的是企业的生产、销售、经营等行为,普通消费者之前已经购买的车辆不受新标准约束,不会被强制淘汰,由消费者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正常更换。


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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