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城乡居民
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1、参保对象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邻水县城乡居民。
2、参保方式
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和社保卡,到户籍所在镇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办理或通过“四川人社”APP线上自助参保。
3、缴费档次及政府补贴(单位:元)
注意:参保人按年缴费享受政府补贴,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
4、政府代缴
政府为重度残疾人(一、二级)、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指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代缴每人每年100元的养老保险费。
5、补缴政策
2012年制度实施时,年满46周岁及以上(196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可以按年缴费到60周岁,也可以补缴到15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6、缴费方式
银行和社保大厅税务窗口缴费,微信、支付宝、手机银行缴费,税务部门协议扣款。
7、待遇领取
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开始领取待遇(年满60周岁前未缴足15年的,从缴足保费的次月开始领取待遇)。
待遇领取人员自领取养老金的次月起,应每12个月认证一次(通过“四川人社”APP、“电子社保卡”进行认证)。超过认证周期未认证和服刑人员服刑期间,停发养老保险待遇。
8、待遇计发
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利息)÷139
9、保费继承
参保人员死亡、丧失国籍或已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参保人或家属应及时向所在村(社区)申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由法定继承人提供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镇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邻水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咨询电话:0826—3582391
邻水融媒
出 品 | 邻水融媒
编 辑 | 涂斯璇
审 核 | 陈皝运
监 审 | 尹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