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家长书——启东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美体   2024-08-29 16:43   江苏  


告家长书

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简介

为做好我市学生资助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各项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现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进行简要介绍。

一、资助项目及对象


(一)免学杂费: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学生学杂费。

(二)免费教科书、作业本: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作业本,对一年级新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

(三)生活补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义务教育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生活补助资助标准

小学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被认定为一般困难、比较困难的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认定为特别困难的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800元。

初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被认定为一般困难、比较困难的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认定为特别困难的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依据


(一)学生家庭类型属于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特困救助供养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其他低收入家庭、困境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病儿童、重残儿童等);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原建档立卡家庭、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脱贫不稳定家庭(原建档立卡)、边缘易致贫家庭、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工会组织认定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残联认定的残疾人;相关政府部门、政法机关等认定的其他优抚对象: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见义勇为牺牲人员子女等。

(二)学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

(三)学生户籍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所在地的物价水平和学校收费标准。

(四)学生家庭收入和资产、负债状况。

(五)学生家庭赡养老人和抚养其他就学子女等负担情况,劳动力文化和职业、收入情况,家庭成员健康状况。

(六)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合理性。

(七)学生本人健康状况等。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流程


1)提前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学校在新学年开学后,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同时宣传相关学生资助政策。

2)学生或监护人申请。学生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需要登录“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 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申请信息,已经由民政、残联等部门认定的特殊困难学生可以“免申即享”,但需要确认并补充相关信息。学生或监护人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学校认定。学校认定工作小组根据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申请表进行核实,组织三级认定。核实形式包括家访、个别谈话、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

4)结果公示。学校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等级,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

5)建档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最后确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进行汇总,上报启东市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及备案。


五、对受资助学生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科学准入准出机制

对接受资助的学生实行动态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提供资助,对已经领取的助学金予以追缴,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一)学生或监护人填报家庭信息或提供相关资料不真实的;

(二)其他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求的情形。


六、特别提醒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后,资助资金将发放至学生本人的社会保障卡。请

提前申领好学生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并去相关银行做好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激活工作。


启东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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