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4大类30批次食品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6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2、3):
一、总体情况
此次公告中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7批次、餐饮食品7批次,全部合格;淀粉及淀粉制品5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11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3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韩城市鸿都购物广场销售的粉条(生产日期:2024-02-02),1批次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韩城市鸿都购物广场销售的螺丝椒(购进日期:2024-07-16),1批次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韩城西韩百惠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螺丝椒(购进日期:2024-07-18),1批次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韩城西韩百惠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购进日期:2024-07-17),1批次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1日
近期,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油 油脂及其制品、酒类、蜂产品、食用农产品等4大类36批次食品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1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2、3):
一、总体情况
此次公告中食用油 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蜂产品2批次,全部合格;酒类13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2批次;食用农产品20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3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韩城市中天凌志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溥彼酒(生产日期:2021-03-28),1批次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韩城市中天凌志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花椒精酿啤酒(生产日期:2024-07-01),1批次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韩城市华家超市销售的水洗姜(购进日期:2024-07-16),1批次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韩城市鸿都购物广场销售的小青菜(购进日期:2024-07-16),1批次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韩城市鸿都购物广场销售的生姜(购进日期:2024-07-16),1批次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