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场监督管理局重要提醒!

民生   2024-08-27 18:57   陕西  

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秋季开学教育收费提醒告诫函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持续加强对学校日常监管,规范教育收费行为,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向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下发教育收费提醒告诫函。提醒告诫内容如下: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政策。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严格落实教育收费政策,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严禁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严禁通过“家委会”等名义,变相乱收费。

二、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必须在校园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内容。严禁收取未公示的费用,严禁收取与公示内容不符的费用。收费标准变动时,要及时变更,确保公示内容准确,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三、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文件。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收费;严禁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收费;严禁重复、分解收费项目收费;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建校费、帮困基金等类似费用;严禁收取国家已明令禁止的择校费、托管费、社会实践活动费等费用;严禁跨学年收取学费、住宿费。

四、严格管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严禁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回扣、返还款等行为;严禁将明确规定由财政保障的项目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禁强制、变相强制或暗示学生购买教辅材料或资料;严禁违反规定、违背学生及家长意愿,强制服务并收取费用。

对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情节特别恶劣的将通过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价格监督电话:12315

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6日

来源:韩城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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