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9日10时17分,韩城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中型普通客车陕EB5605 乘车人张*旭(身份证号码610581****2215)、侯*旺(身份证号码610581****3138)、冯*乐(身份证号码610581****1013)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对以上公安交警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对乘车人予以警告处理,当场批评教育,对客运企业及驾驶员进行警示约谈,并抄告交通运输部门对客运企业进行处罚。
韩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8月26日
2024年8月19日10时17分,韩城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中型普通客车陕EB5605 乘车人张*旭(身份证号码610581****2215)、侯*旺(身份证号码610581****3138)、冯*乐(身份证号码610581****1013)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对以上公安交警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对乘车人予以警告处理,当场批评教育,对客运企业及驾驶员进行警示约谈,并抄告交通运输部门对客运企业进行处罚。
韩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