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课堂】“无理由退货”遭拒,只因忽视关键一步

政务   2024-11-14 19:07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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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有个人财产吗?” 

在综艺《再见爱人》第四季里

张泉灵的这个提问引发众人思考

如黄圣依一样

很多人对个人的财产的概念很模糊

其实,民法典对夫妻共同财产

和个人财产有明确规定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今天

小编根据综艺中嘉宾遇到的问题

向大家分享一些

夫妻财产管理法律风险


现实生活中,不少家庭也会因女方嫁妆问题产生矛盾,那么,嫁妆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嫁妆的本质是女方父母对女儿的财物赠与。关于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的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分: 

1.有夫妻财产约定时尊重夫妻双方约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如果男女双方对嫁妆有明确约定的,则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约定。

2.区分婚前还是婚后(以结婚登记为准)

婚前

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的夫妻财产约定,女方父母在婚前赠与女方的嫁妆(包括房产、车辆等财产),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女方父母在婚后赠与女方的嫁妆,如果没有明确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一般情况下属于男女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女方父母赠与财物时明确是赠与女儿一方的话,那么这笔嫁妆仍属于女儿个人财产。

婚后

 

男方赔光妻子的嫁妆,这笔钱能要回吗? 

可以要回来。如果是女方婚前的个人财产,需要返还;如果是婚后的共同财产,则需要进行划分,男方赔光嫁妆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夫妻共同财产利益,侵害了女方的平等支配权,即便是在婚内也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夫妻中一方隐瞒婚内财产,这种行为违法吗?

在婚姻关系中,如果一方隐瞒其实际存款情况,不告知另一方,在法律上不构成直接违法行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非有特别约定,通常视为共同财产。因此,任何一方对共同财产都拥有平等的处理权。

但隐瞒财产的行为可能会被视为对配偶权利的侵犯,因为它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婚姻的信任基础。在离婚或财产分割时,如果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瞒财产的行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寻求补偿或重新分割财产。

因此,建议夫妻双方在处理共同财产时保持透明和诚实,以维护婚姻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不少夫妻为了家庭生活稳定,会签署类似于“谁出轨谁净身出户”“离婚房子归你”,等忠诚协议或保证书、这种协议在法律上是否作数?

不作数。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但并未直接赋予忠诚协议以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理解与适用》明确指出,夫妻之间签订忠诚协议,应由当事人本着诚信原则自觉自愿履行,法律并不禁止夫妻之间签订此类协议,但也不赋予此类协议强制执行力,从整体社会效果考虑,法院对夫妻之间的忠诚协议纠纷以不受理为宜。

来源|新疆法治报
编辑|宁静珑
责编|马向东
审核|李永鹏
签发|李   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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