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南阳曝光3起典型案例!

民生   2024-12-24 09:32   河南  



为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增强震慑警示效果,全面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意识和法制观念,共同打造文明交通、和谐交通、法制交通的新局面,根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部署,自2016年1月份开始,每月25日为全省“交通违法曝光日”。

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整理了近期典型案例对外公布,以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遵纪守法,安全出行。


南阳“狂飙”风云榜

榜一


12月2日,支队特勤大队“飙车炸街”专班民警查处胡某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数据的违法行为,经过询问,违法人员胡某对其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数据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决定给予违法人员胡某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榜二


12月3日,支队特勤大队“飙车炸街”专班民警查处杨某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数据的违法行为,经过询问,违法人员杨某对其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数据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决定给予违法人员杨某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榜三


12月7日,支队特勤大队“飙车炸街”专班民警查处当事人刘某敬、李某磊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数据的违法行为,经过询问,违法人员刘某敬、李某磊对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数据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决定分别给予两人罚款四百五十元的行政处罚。


追逐竞驶是指行为人出于竞技、追求刺激、斗气或者其他动机,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驶,随意追逐、超越其他车辆,频繁、突然并线,近距离驶入其他车辆之前等危险行为。

险驾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南阳公安提醒


道路不是赛车场,“飙车炸街”之风不可长,请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飙车炸街”行为,积极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并拨打18336690798、18336690232电话举报,共同维护良好秩序。对影响道路周边交通安全,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惩不贷!


交警提醒
不要为了“炫酷”而非法改装车辆
更不要为了追求刺激而“炸街”
南阳交警严厉打击
涉“炸街”交通违法行为
噪音扰民




非法改装




追逐竞驶


铁路建设规划


















来源/南阳交警权威发布

编辑/李冬|一审/翟参 袁潇 张优

二审/周星宇|终审/赵甫

南阳全媒体宣传合作:13781778878/翟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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