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国资委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4人、选调事业单位人员2人

文摘   2025-01-15 18:46   黑龙江  

大庆市国资委及所属事业单位
公开遴选公务员4人
选调事业单位人员2人
具体如下


大庆市国资委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建设,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大庆市国资委202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数量


本次计划公开遴选公务员4人。具体职位详见《市国资委202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遴选范围


全市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中央、省、市级机关设在本市辖区内的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三、遴选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此次公开遴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应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可视为1次年度考核称职);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且现任与报考岗位级别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4日以后出生,含当日),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与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遴选资格条件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5年1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公开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公开遴选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由本人申请并报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也可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市国资委202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并于2025年1月20日9:00—2025年1月24日17:00期间将《报名表》电子版及扫描件发送至dqgzwzk2025@163.com进行网络报名,邮件标题为“职位代码+姓名+手机号”。


2.资格初审。市国资委对已提交报名申请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初审结果。遴选职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遴选名额比例应达到5:1,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经征得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调减遴选名额或降低开考比例。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单位均应取消其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笔试实行百分制,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结合实际,主要测试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专业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2.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在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市国资委具体负责实施,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所需提供材料:


①《报名表》(附件2)原件;


②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本人报考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④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⑤现任职务《干部任免审批表》(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加盖公章)1份,《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复印件1份;


⑥现任职务职级任职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⑦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未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材料或材料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面试人员。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重点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度。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名额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果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经征得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调减遴选名额或降低开考比例。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阶段。


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市国资委电话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计划数加1”的数额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考察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笔试、面试成绩不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成绩相同,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1.体检。体检工作由市国资委组织实施,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


如果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则取消遴选资格,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研究决定与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经市国资委党委会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反馈并查实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试用与任职


对拟任职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由中共大庆市纪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进行监督,监督电话详见《职位表》。


(二)报考人员应密切关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所发布的公告内容,并保持联络畅通,按时参加各环节考试。


(三)在遴选过程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有关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单位,视情节作出组织处理。


附件1市国资委202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附件2市国资委202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大庆市国资委

2025年1月14日


大庆市国资委所属事业单位

大庆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服务中心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干部队伍情况和编制空缺情况,大庆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开展所属事业单位大庆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范围


本次计划面向全市范围内(包括县、区)的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2025年大庆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成绩突出,群众公认;


4.具有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与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4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6.具有干部身份,纳入编制2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月14日),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7.副科级及以上人员报名,视为同意调用后放弃级别;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调入后将按照调入单位实际空岗情况进行聘任;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及被开除公职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调查,受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处分期或影响期以及正在接受组织处理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尚在试用期的人员;


4. 报考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 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9:00—2025年1月26日17:00,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及扫描件以“服务中心+姓名+手机号”命名的文件压缩包发送至dqgzwzk2025@163.com。


报名所需材料包括:


(1)《2025年大庆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及扫描件;


(2)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


报考人员请认真填报,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络报名时间截止后发送至邮箱的报名信息无效,报名时间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2. 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审查与网络报名同步进行,将通过电话反馈审查结果。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网络报名时间截止前,修改完善报名信息,再次通过邮箱提交申请,邮件命名为“服务中心+姓名+手机号+修改*次(标明修改次数)”。此次选调不受理现场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选调职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应达到3:1,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缩减选调名额或取消选调岗位,急需紧缺岗位经研究决定后,可以适当降低比例。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笔试由大庆市国资委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三)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若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若低于3:1比例的,缩减选调名额或取消选调岗位,急需紧缺岗位经研究决定后,可以适当降低比例。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取得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阶段需要提交资料如下:


1.《2025年大庆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


2.身份证(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


4.黑龙江省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平台人员编制信息表1份(加盖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公章或编制部门公章),《落编通知单》复印件1份(加盖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公章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


5.现任职务《干部任免审批表》(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加盖公章)1份,《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复印件1份(加盖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公章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


6.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7.所在单位纪检部门出具的廉政鉴定原件;


8.诚信承诺书(附件3)原件1份;


9. 所在单位同意选调证明,加盖所在单位和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公章(附件4)。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五)计算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调计划数与考察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采取实地走访、查阅档案、查阅相关资料、考察谈话等方式对被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进行全方位考察。对因自愿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列者中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环节。


(七)体检。


考察合格后,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选调单位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并履行考察程序。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列者中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八)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与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考察、体检、公示环节,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列者中以面试成绩高者递补。


(九)调转。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程序办理调转手续。


四、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自报名之日起需时刻关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daqing.gov.cn)发布的公告信息,且保持通讯畅通。报名后请勿更换联系方式,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选调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凡未入围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2. 此次选调人员拟全部聘用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公示期间无异议,进入调转程序的人员,如具有公务员或参公身份的,需本人自愿放弃原有身份;如具有职务职级的,需本人自愿放弃原职务职级;如超出专业技术岗位核定数量的,按此次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岗位聘任,采取末位低聘方式进行。


3. 本公告中关于年龄、学历、学位、资格等时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14日(含当日)。


五、工作要求


1. 市纪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对本次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59-6618600。


2.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的,予以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咨询电话


为便于选调工作的顺利开展,体现选调工作严肃性、公开性和规范性,公布咨询电话如下:0459-6618260、0459-6618611。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附件1:2025年大庆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2025年大庆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附件4:单位同意选调证明


大庆市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14日


来源:大庆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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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紫微
审核 / 海英
监制 / 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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