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印发<全区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镇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地址公布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行政执法部门在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主要包括不履行、不正确履行准入退出职责,涉企窗口服务承诺落实不到位,该取消的许可事项、证明事项不取消,该减少的许可条件、许可程序不减少,该推行告知承诺制的不推行等问题。
(二)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过度执法、粗暴执法问题。主要包括不遵守法定程序,不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认真执行首次轻微违法免予处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或者社会危害较小可以不实施处罚或强制等问题。
(三)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问题。主要包括违反规定收费、变相收费、收费不入账;以罚代管、重复罚款;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异罚、畸轻畸重等问题。
(四)行政执法部门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执法扰企问题。主要包括对该合并检查的不合并、该联合检查的不联合、对已检查合格的事项重复检查、“随意检查”“任性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问题。
(五)行政执法部门涉企执法推诿、执法不作为问题。主要包括部门行政执法职能划转后,承接的部门不愿开展行政执法管理工作,转出的部门不愿加强行业监管。
(六)行政执法部门违法制发企业规范性文件问题。主要包括制定规范性文件时歧视性对待不同市场主体、不当限制企业生产经营、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自由竞争;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各类评比表彰等活动;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简单化禁止,阻碍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在开展专项监督、清理整顿等活动中采取普遍停产、停业措施等问题。
二、投诉举报要求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举报人应留下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便于进一步沟通联系及反馈处理结果。对于实名举报事项,我们承诺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举报人信息绝对保密。
三、投诉举报途径
(一)投诉举报电话
西吉县司法局:0954-3015662
吉强镇人民政府:0954-3012754
(二)投诉举报邮箱
Xjjq3012754@163.com
(三)投诉举报地址
西吉县吉强镇人民政府
特此公告。
西吉县吉强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9日